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单位负责人:王亚功
办公电话:0912-8318008
办公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广场西路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编:7319399
主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负责制定经济运行、统计评价、财务监督工作,负责企业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收益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青年、妇女、工会、安全、应急、信访、稳定、乡村振兴工作。分管财务监管办公室、资本运营办公室。
负责政策法规、企业改革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审核和上市公司的审核和推荐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招商引资、深化改革。分管规划发展办。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核准所监管企业领导层职数配备、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负责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审校和上市公司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对所监管企业招聘的人员进行备案。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七)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佔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开展向监管企业依法派驻总会计师试点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九)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根据中央和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激励约束,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健全监督长效机制、规范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迫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创新发展、战略合作、资本运营、公司治理、党建工作等职能,提高监管效能,增强企业活力。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访、稳定、安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法律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的人事管理、财务后勤及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招聘的人员进行备案,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审核推荐。承担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办公电话:0912—8318008
(二)规划发展和企业改革岗。研究提出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确认所监管企业主业并对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转变优化事宜,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指导所监管企业规范运营、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拟订重大国有企业重组及企业新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上市、合资等方案。
办公电话:0912—8315758
(三)财务监管岗。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研究分析所监管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财务抽查审计,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关制度。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局内岗位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核查、分类处置、督办整改。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推动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发现问题、推进整改、检查核实、问责追责监督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18858
(四)资本运营办公室。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转让、处置、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策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和所出资企业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指导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开展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办公电话:0912—8311011
(五)考核分配岗。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行业对标体系并组织考核。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办公电话:0912—83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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