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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及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
开始日期:2022-01-21 截止日期:2022-01-23 状态:已截止

为了弘扬神木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反映地域特点和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激发“我是神木人”的自豪感、归属感、荣誉感,提高神木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共神木市委、神木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内容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

(二)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三、征集范围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全市各镇街、部门、单位、广大市民均可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参与征集活动,欢迎在外工作和生活的神木人和关心神木发展的外地朋友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二)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面向全国征集。凡关心支持神木发展、合法经营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征集要求:

1.充分汲取神木的历史人文养分,体现神木的历史积淀和传承,准确反映神木悠久的历史文脉、厚重的文化底蕴,做到内涵丰富、根植历史。

2.紧扣时代特征,体现现实需求,充分体现神木的地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体现神木的发展优势、发展历程,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展示神木人特有的优秀品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要紧跟时代步伐,引领神木未来发展方向,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相吻合,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4.必须深入挖掘神木自然、历史、文化、资源等因素,展现石峁古城遗址、杨家将、神木煤炭等独特资源,彰显红色文化、黄土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草原文化、工业文化内涵,密切联系神木市民精神气质,彰显不可替代的个性和魅力。

5.得到绝大多数市民的认同与接受,能够强化人们对神木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增强神木的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引导市民团结奋进、引领城市不断发展,引导外界全面准确地感知神木、感受神奇。

6.表意准确、文字精炼、言辞大气、韵味传神、响亮有力,易懂易记、便于传播、便于普及,字数为偶数,控制在8-12字以内,最多不超过16字。

7.对所提炼“神木精神表述词”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表述方式要简练新颖。

(二)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

1.既充分体现神木市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又展示新时代神木精神、凸显神木城市个性,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传播性的统一。

2.设计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采用彩色图文设计,图案简洁、寓意贴切、易于识别、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

3.主题鲜明、高雅庄重、形式简洁,能得到普遍认可,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认识、理解、认同。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作品由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名称含义和象征意义),标志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内容组成;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Logo设计图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及模拟各种场合应用的效果图,并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五、作品报送

(一)所有作品均需提供电子版本、纸质文本两种格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寄方式投稿,电子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征集”或“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并提交《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征集申报表》《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申报表》。

(二)作者可以同时参与“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和“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两件作品的征集,也可以参与其中之一,由作者自由选择。

(三)电子投稿邮箱:923196297@qq.com;邮寄地址:陕西省神木市府阳路1号市委大楼713室,邮编:719399。

(四)联系人:任赞伟,咨询电话:0912-8359938,13720683608。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成立由市级领导、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初评遴选、公众评选、研讨审议、审定确立、对外公示等步骤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一)“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奖项设置:取评选出来的前6名作品作为入选作品,各奖励10000元人民币;另设入围奖30名,各奖励2000元人民币。

(二)“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另设入围奖30名,各奖励3000元人民币。

七、特别声明

(一)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避免与已经注册并已经使用的现有标识在名称和形式上相雷同或相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和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对同时获入选、入围的同一作品只发一次奖金,奖金以最高奖项奖金为准,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邮寄中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六)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附件:

1.神木城市精神表述词征集申报表.docx

2.神木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