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十七届﹞(第12号)
神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神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3月27日神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神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保平院长所作的神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神木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加强人权保障,强化队伍建设,着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开创神木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