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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

来源:神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3-24 20:03

  政协神木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

  情况的报告(草案)

  ——在政协神木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5年3月24日)

  白 枝 堂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神木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八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八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177件,其中大会提案176件,平时提案1件。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政协神木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提案进行了合并,合并后提案总数为149件,通过审查,立案 133 件,立案率为89%。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类27件,占提案总数的20%;教育文化卫生类21件,占提案总数的16%;经济、科技、人才类16件,占提案总数的12%;社会法制类10件,占提案总数的8%;交通建设与管理类10件,占提案总数的8%;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类9件,占提案总数的7%;农业类6件,占提案总数的4%;其他方面的提案34件,占提案总数的25%。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调查研究充分,反映情况真实,所提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符合县情,体现了政协特色。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我们将这些提案分别交由县委、县政府的38个部门单位办理。未立案的提案已作为社情民意转有关部门参考。截至2014年底,立案的133件提案均已办复,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61件,占46%;列入计划拟解决53件,占40%;答复性办理19件,占14%。过去一年,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下,政协提案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为推动我县“两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打造宜居城市建言献策。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打造宜居宜业县城,始终是委员关注的焦点。委员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关于旧城改造的建议》、《关于尽快拓宽改造城区东西向道路的建议》、《关于全面清理城市临街广告牌的建议》、《关于加强对重点镇市政建设的建议》等提案。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这些提案,所提建议得到采纳落实,转化成具体的工作举措。编制完成了《神木县城总体规划》;正式启动旧城改造,全面展开环城南路征拆迁工作;打通麟州南路、府阳路、阴山路等“断头路”;拆除了城区绿化带内的“T”型广告牌;大保当镇、锦界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重点镇建设步伐加快。

  (二)围绕化解民间借贷危机出谋划策。民间借贷危机化解工作关系到我县的稳定发展,委员们予以持续关注。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集资诈骗、恶意逃债行为打击力度的建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等提案,承办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使所提建议“落地生根”。2014年,县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361件,已结案4968件,结案标的21.8亿元;县处非办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51起,成功调解6起,累计为群众追缴财物22亿元。

  (三)围绕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谋招出力。委员们聚焦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履职尽责。针对农工党神木支部提出《关于打造石峁、高家堡镇神木旅游新名片的建议》的提案,经过承办单位大力宣传和积极争取,《石峁遗址保护规划》及外城东门的保护立项已上报国家文物局,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概念规划已全面启动,国家级石峁遗址公园列为全省重大文化项目,挖掘保护扎实推进。高家堡镇列入了全省文化旅游名镇规划。针对《关于加大对重点镇办卫生院管理并加大医疗设备投入的建议》的提案,去年,县政府投资400万元新建了神木镇4个标准数字化卫生服务室,投资336万元对尔林兔镇卫生院进行了拆建,投资61万元建设了贺家川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基层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四)围绕社会建设献计发声。社会建设一直是委员关切的重点问题之一,相关部门对这方面的提案主动办理落实。《关于建立企业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研究制定失信惩戒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县上成立了“诚信神木”建设领导小组,启动“诚信神木”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诚信神木”建设的意见》,制订了《神木县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设立“邻里节”的建议》的提案,“两办”联合发文,将每年农历8月16日设立为“邻里节”,组织开展“邻里情”、“邻里帮”、“邻里乐”等系列活动;《关于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建议》的提案,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为环卫工人发放免费早餐的建议》的提案,住建局于去年10月8日开始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提案工作的主要措施

  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提案质量、办理实效和服务水平。

  (一)夯实基础,稳步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围绕提高提案质量,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提案选题。为使提案贴近实际、符合县情,在八届三次全会召开前,向全体委员印发提案征集调研提纲,引导委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撰写提案,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专项视察。去年9月份,组织委员视察了2014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11月份,组织提案委委员视察了金融服务中心、石窑店煤矿等企事业单位。通过视察,让委员了解县情、知晓政情,为撰写高质量提案提供服务。三是组织专题调研。组织提案委委员围绕神木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地方煤矿生产整合情况两个课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镇办村组、部门单位、工矿企业,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形成《切实加强诚信建设 有力助推转型升级》、《支持地方煤矿健康发展 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等两篇观点鲜明、数据详实、点面结合、切合实际的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将调研报告转化为提案。四是严把审查立案关。根据《政协神木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提案组初审、提案审查委员会复审的“二审”制度,对提案严格审查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只有情况而无具体建议的,引导委员补充完善后再立案;对一案多事的实行分类处理;对不适合作为提案的意见建议,以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为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常委会多措并举狠抓办理落实,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一是及时交办提案。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协调配合,及时准确交办提案。去年4月份,召开提案交办会,提出办理目标,明确办理要求,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二是强化重点提案督办。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媒体促办等督办方式,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去年11月份,组织提案委员分别对《关于加大对集资诈骗、恶意逃债行为打击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快新村建设的建议》、《关于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水平的建议》等重点提案进行现场督办。通过多种形式的督办,促进很多提案建议吸纳落实。三是面对面协商办理。去年12月份,召开了提案办理通报会暨提案办理协商会,通报了2014年提案办理情况,委员针对提案办理情况作了发言,县政府领导就提案办理工作与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协商。

  (三)加强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做好提案工作,既是党政有关部门单位的任务,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心参与,更需要舆论新闻媒体的配合支持。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做好社会各界的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神木报》、神木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提案内容,报道办理情况;在《同人》杂志上开辟“提案选登”栏目。实行“阳光办案”,去年10月,联合县电视台对《关于设立“邻里节”的建议》、《关于为环卫工人发放免费早餐的建议》等提案进行追踪报道,实现委员、承办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互动。讲好提案工作“故事”,传递政协履职“声音”,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一年来,县政协提案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提案内容空泛,没有具体的意见建议,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提案工作缺少创新,提案协商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2015年提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5年,提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推动县政协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提得好”上下功夫。提案只有提得好,提到点子上,提到关键处,才能办理落实得好,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全体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时期政协提案工作的新特点。要把握大局,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声,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培育新型产业、编制“十三五”规划、创新创业、依法治县等方面,沉下身子,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多提高质量提案,多提管用实用的建议,切实做到提案不空谈、建议不任性。各党派、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对准焦距,找准穴位,精心提出一些接地气、顺民意、合县情的“精品提案”。通过召开政情通报会,举办形势报告会,组织专项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搭建平台、撰写高质量提案提供服务。要切实加强提案审查立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完善提案立案标准,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

  (二)在“协商好”上做文章。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民主理念寓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协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形式,积极探索不同类型提案办理的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方式,深入开展重点提案“高层”协商、同类提案集中协商、督查推动走访协商、组织活动调研协商。围绕提案集中反映的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国计民生等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专题协商,推动提案转化落实。重视办前、办中、办后协商,在沟通中增进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水平,逐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委员努力、社会关注”的工作新格局。

  (三)在“办得好”上花气力。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共神木县委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意见》精神,加大提案办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力度,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制定出台《神木县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制度》,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政协县级领导包抓督办,视察调研重点督办,专委会专项督办,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等活动,加大提案成果转化力度,着力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重送达、轻回访”等问题,使提案“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不断提高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确保办理质量。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让我们在中共神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我县“两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