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神木县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0日—25日
地点:神木县第九中学
四、参加单位
各市(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
五、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六、参赛报名规定:
(一)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二)凡报名运动员均可参加团体比赛;男(女)双打、混双各限报2对;男(女)单打各限报4名运动员。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市(区)全日制普通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队以市(区)为单位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含9月1日出生),且户籍在陕西省内的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应政治思想进步,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正常录取且文化课考试合格,身体健康并经县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者,所有参赛队员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不予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办理注册,持“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注册卡及未履行注册手续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方可准许比赛。
(六)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七)凡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中国乒乓球甲B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参加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等限制性赛事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以学校名义参加限定赛事,且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备案,经审查通过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八、运动员注册
(一)办理流程。
1.请填写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表(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政策法规”栏中下载电子表格并填写)。
2.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邮件以市(区)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地市全称及比赛项目,一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二)运动员公示:比赛前2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公示(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
九、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举办学生运动会突出教育特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的发生。
(二)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设“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同时在其所属代表团总分中按照冒名顶替运动员人数每人扣除20分,处以当事人所在市(区)代表团3000元的罚款,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并通报全省。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领队核准签名的《申诉报告书》,并同时缴纳2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方可受理,如胜诉全额退还申诉费。败诉者不再退还申诉费。如被起诉单位败诉,参赛保证金(5000元)不予退还,并重新交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参加后续比赛。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竞赛办法
(一)男、女团体比赛:团体赛报名队数在7队以内,采用单循环赛的办法进行。如满(或多于)8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以上届中运会乒乓球团体成绩确定种子进行抽签;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的办法进行,决出前八名。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5局3胜制,每局11分。次赛顺序为:
①A—X ②B—Y ③C—Z ④A—Y ⑤B—X
(二)所有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比赛方式,每场比赛5局3胜制,每局11分,决出前八名。
(三)当某单项赛报名人(对)数少于8人(对)时,则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四)比赛使用“红双喜”牌白色三星40+新品塑料球。
(五)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计分办法:
(一)团体、单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不足八队(人、对)则按实际参赛队(人、对)数全部录取。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
(二)设团体总分奖
团体奖以其运动员在各项目名次得分总和计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对获得前八名的男、女队伍分别颁发奖杯。
(三)各项目计分规定:获得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者,均按9、7、6、5、4、3、2、1分(团体赛加倍)计分。
十二、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日期
(一)报名日期及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 4月29 日(星期五),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以地市(区)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
2.2016年 4月29日前各地市将正式报名表(报名表须经地市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各地市教育局和地市级医院公章,报名表一律用电脑打印,另附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每人一张一寸彩色照片)用特快专递邮寄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联系人:程磊,联系电话:029—85408759,邮编:710061)。
3.体检表(加盖公章),所有参赛代表团运动员须在市(区)级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于报名截止日前邮寄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4.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二)报到时间。
1.技术代表、竞赛主管、裁判长、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报到。
2.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于比赛前2天报到。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副裁判长以上职务必须具有国家级资质的裁判员担任,承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必须是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的裁判员担任。
十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16:00召开,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大会组委会、裁判长及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抽签;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二)裁判员于2016年7月17日报到,进行裁判学习和临场实习。
十五、经费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须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90元,不足部分由赛会负责。
(二)主办单位选派的比赛监督、技术代表、竞赛主管、裁判长、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差旅费、劳务费,均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六、其它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参加本届中学生运动会各项目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随团(队)官员及工作人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其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二)运动会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使用兴奋剂的检查,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检查将根据国际组织有关规定,按照必须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