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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矿管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03 09:46

领域

公开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

(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

 

决策公开

1.决策前预公开(依据市矿产资源整体规划确定矿业权位置、范围、规模)。
2.决策时会议公开(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3.决策后政策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4.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执行公开

1.执行措施,按照经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的方案实施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
2.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全过程;
3.取得成效,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做到合理、规范、有序的开发利用;

管理公开

神木市政府神木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公告;

按规定办理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

救济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

服务公开

在人口聚集区、矿山企业集中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宣传;

矿政监督管理、违法开采行为举报电话:0912--8305689

结果公开

重大政策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发证、转让、延续、变更、注销、价款征收落实情况;

年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