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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建发〔2017〕25号

关于兑现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30 09:15

各镇(办)人民政府:

为确保我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现就兑现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根据《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建规发〔2017〕59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共实施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14户。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度神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分类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C级危房维修加固改造户均补助标准为15000元/户。

D级危房新建房屋改造户户均补助不低于34700元/户。

二、资金拨付

为缓解贫困户经济压力,满足贫困户危房改造需要,切实保障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三批拨付。

第一批补助资金拨付说明:贫困户危房改造开工建设后,拨付首批补助款,补助金额根据各镇办上报危房改造进度及改造方式拨付。

第二批补助资金拨付说明:补助资金将按照改造户工程建设进度予以拨付。

第三批补助资金拨付说明:贫困户危房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证明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款。

三、资金管理

为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手中,所有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系统的“惠农一卡通”直接打款到改造户账户。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工作,纸质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管理,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内容要包括危房鉴定意见书、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表、公示、改造成本测算表、危房改造协议等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各类过程控制材料。同时,将档案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必须内容一致。

2.严格改造方式。除地质灾害等特殊原因不宜在原址改造外,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防止大拆大建。各镇办要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D级危房应拆除重建。市危房改造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及时组织验收。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后,各镇办要尽快组织验收,做到逐户逐项检查,并完善验收资料,同时更新精准扶贫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神木市财政局

神木市扶贫办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