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2019年专题 /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关于原神木市招商服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发改科技发〔2019〕243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27 16:37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经济技术协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策划并组织全县性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调研、包装,管理招商项目库,对外推介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4、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宣传、咨询及联络接待等综合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网络。

6、负责组织国内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协调解决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外来神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7、联系、指导和协调各镇、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招商服务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为市投资环境110办公室(正科级)。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计划将市招商服务局更名为市招商服务中心,调整为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将撤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神木市招商服务局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部门本级(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和报账单位。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项目签约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共签约项目32个,其中合同项目14个,协议项目18个,投资总额779亿元。截至目前,在签约的32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12月份,我市实际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共计161.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0亿元的124.3%,超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其中省外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0亿元的108.8%;省内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3.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0亿元的158.7%。

(三)亮点工作

1.主要领导亲历亲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将招商工作作为促进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接待客商,亲自外出招商。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来访的大连万达集团、上海红星美凯龙、碧桂园、山东信发集团、北京航天化工等企业进行合作洽谈,并带队外出进行考察调研,取得了丰硕成果。

2.积极拓展招商渠道。一是开展会展招商。我市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大型商务活动,组团参加了丝博会、南博会、煤博会、榆商会、陕粤港澳经济合作周等大型商务活动,并自主举办了神木创新发展论坛2018年年会、2018年神木高新技术产业招商推介会等招商活动,宣传推介神木,对接洽谈项目;二是开展驻点招商。今年5月17日在上海举行了神木市人民政府驻上海(长三角)招商联络处揭牌仪式,张生平书记出席了本次揭牌仪式并同上海企业进行了座谈。招商联络处的成立为我市同长三角地区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也为我市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已同上海红星美凯龙、东方龙商务等企业进行了深层次的合作洽谈。三是开展精准招商“冬季行动”。11月14日我市成立了现代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产业、高端能化产业、现代服务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材料产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八个招商组,由市级领导带队,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到2019年1月31日止,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精准招商冬季行动,集中储备一批有利于转型升级的优质项目,推介一批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促成一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来神木考察调研,落实一批具备落地条件的签约项目,不断拓展我市产业发展覆盖面,进一步积蓄发展新动能,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服务机制。为了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进度,我市坚持对签约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尽最大努力保证签约项目顺利建设。6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丝博会24个签约项目落实了市级包抓领导和推进部门,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人管、有部门推进,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快速落地。9月份,成立了市招商引资委员会,由封杰市长担任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制定了工作细则,进一步统筹协调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解决项目困难问题,

促进项目尽快落地。11月14日,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神木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神木市2018年精准招商“冬季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神木高新技术产业招商推介会工作方案》等提案。

4.政策引领打造投资洼地。我市先后出台了《神木县促进民营项目投资激励办法》、《神木县促进基金业发展激励办法》和《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暂行办法》,从场平工程、标准化厂房建设、林地补偿、就业激励、贷款贴息、投资奖励、一事一议等方面对国内外企业投资项目、金融服务业项目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进行扶持,极大激发了国内外企业来神投资热情。

5.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我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一方面设计印制了《2018年神木投资指南》、《2018年神木招商项目册》、《神木优惠政策汇编》、《工业品目录》等宣传资料,累计向客商发放万余册;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广泛向外发布招商信息和项目信息,编印《神木招商简报》,及时向外公布招商动态信息。

6.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政务大厅招商咨询和投资环境110窗口管理,全面推行“马上办、限时办、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措施,打造政策零停留、办事零推诿、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违规零容忍的“五零”服务模式,建立电话投诉、网络投诉、信函投诉、上门投诉“四位一体”投诉平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顺利落地。今年以来,参与协调了神木市榆林凉水井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道路纠纷投诉和沈阳盛科施工受阻投诉。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事业编制人员10名,实有人员11名,其中行政4人,事业7人;无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无离退休人员、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遗属补助人员和事业单位各种定补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367.43万元,较上年增长137.8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支出合计308.89万元,较上年增长0.82万元,较上年持平。


2、本年度收入合计367.4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支出30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7万元,项目支出158.3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40.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89万元,较上年增加0.82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150.5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8.84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项目支出158.3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8.0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66.41万元,专项业务正在执行中。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万元,公用经费9.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是0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32万元,同比减少了100%。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90万元,较上年增加13.9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为助力神木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召开了神木创新发展论坛2018年年会及2018年神木高新技术产业招商推介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66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同比减少了1.23%,减少的原因是公用经费重新核算核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原招商服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