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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神木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组发〔2019〕116号
来源:中共神木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9-30 15:22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全市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

2、贯彻落实党的干部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并予以组织落实;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3、承担市委管理的各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建议;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免、调整、待遇、退(离)休等审批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和指导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4、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管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和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承担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5、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6、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7、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筑牢基础,拧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开关”。一是注重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统筹安排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注重运用好陕西省干部网络学院、神木市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农村远程教育、神木大讲堂等教学平台。二是推行“四抓四提升”机制,找准抓牢基层党建“发力点”。抓党建责任制落实,提升执行力;抓党组织体系建设,提升覆盖力;抓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组织力;抓党员精细化管理,提升带动力。三是注重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作风整顿持续深入。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以中省市督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为导向,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四是注重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建功立业新时代。

2、多措并举,抓住党建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关键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二是强化提升功能,探索实行“党建+”模式。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强化“三项机制”运用。建立了市镇村三级书记抓精准扶贫和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体系。

3、统筹推进,下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整盘棋”。扎实开展“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形成了100个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个性特色鲜明的党建示范点。开展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着重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组织生活、工作运行、经费保障、场所建设等7个方面对村级党组织建设设立标准,进行规范。持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高质量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选出的新一届“两委”班子队伍结构较上一届更加优化,呈现出“一降三增一提升”的特点。扎实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新方法、新措施,继续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解决好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引导各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党的组织生活“7+X”模式,使党内政治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服务群众更加严肃、规范和常态化。加强两新党建工作,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党员发展管理坚持“一二三四”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党员“三类五星”管理。

4、以“三项机制”为先导,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修订印发了《神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神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办法》。加大经常性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作用,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三项机制”任免干部档案67册,按季度收集各单位“三项机制”汇报材料并汇编成册。2018年度,神木市运用“三项机制”鼓励激励59人,容错纠错6人,能下调整13人。

5、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开展人才需求信息征集工作,征集岗位156个,完成了13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聘用工作。做好神木中学引进名师工作,面向全国引进7名教学名师手续办理、待遇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各项待遇,完成了神木市管专家特殊津贴发放工作,开展各类人才春节慰问工作。做好各类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在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神木市职业技术学院、神木市委党校等地开展各类人才培训34批次7363余人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神木市委组织部(本机机关)

2

神木市史志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组织部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史志办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组织部机关

图片1.png

史志办

图片2.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市委组织部总收入3763.86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3630.33万元,年初结余133.54万元。

全年支出决算3406.21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452.5万元,项目支出2953.71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37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0.33万元,年初结余133.5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3406.21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452.5万元,项目支出2953.7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0.3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9.91万元,增加比例为4%。本年支出3406.2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6.0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支出69.68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6.37万元;组织事务支出3379.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2.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31.8万元,事业运行4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4万元,其中抚恤5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406.7万元:基本工资支出145.17万元;津补贴支出59.66万元;奖金支出115.85万元,绩效工资5.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住房公积金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1万元,生活补助19.11万元。

公用经费45.79万元:办公费9.17万元,印刷费1.54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差旅费2.57万元,维修(护)费5.67万元,公务接待费 0.21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2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4.55%,主要用于接待来神木考察调研单位人员,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并执行公务接待有关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安排召开各类会议共计支出10.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38万元,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安排全市各类培训30余期,共培训25000余人次,共支出人才工作专项培训费708.09万元,比上年增加191.77万元,原因是开展全市科级干部轮训和组织干部外出培训较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神木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45.8万元,较上年增加20.44万元,增加比例为80%。原因是史志办决算并入组织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支出4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固定资产63.048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6.421万元,比上年增长比3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红色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中共神木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中共神木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