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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神木县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主要职责是: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力量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我会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主要领导做了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非常重视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抓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凝聚人心,团结带领残疾人工作者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体、信访维权、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超额完成市残联和县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可喜成绩。

一、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今年,县残联党组、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党建系列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何龙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县残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方向,落实了具体措施,为活动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抓康复,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加大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力度。2016年1月6日,我会通过申报,经省残联批准依托神木县医院成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将国家规定的脑瘫、肢体功能训练等九项康复纳入县合疗报销,集中开展残疾人康复治疗与训练工作。依托省、市定点康复机构,完成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筛查工作,并选送30名脑瘫、孤独症、低智力儿童到上级有关康复医院进行康复训练。使全县广大残疾人在康复、医疗、救助等各方面得到了充分保障,广泛受益。

三、抓残疾人社会保障,让每位贫困残疾人享受国家给予的生活待遇

根据《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我会与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10月11日,我会召集各镇办理事长、民政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举办“两项补贴”培训班,会上我会主管领导辅导“两项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标准及认定。补贴对象为具有神木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神木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四、加强残疾人托养工作,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

县残联与县福利院多次协商,双方达成由残联委托福利院全权负责对有就业能力的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3-6个月,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将县福利院一号楼按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进行装修,配备实验室,建立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种养殖基地,开展种植、养殖、剪纸、按摩等技能培训活动。同意将上级补助资金划拨给县福利院,转款专用。托养工作由县残联负责全程指导和管理,由县福利院具体组织实施。目前一号楼装修完毕,设备配备齐全,12月份开始运营。

五、抓教育、就业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的文化水平和就业率。

目前,全县有特殊教育学校一所,在校残疾学生110人,全县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达到双高普九的要求。推荐残疾学生就读陕西自强中专职业技术学校、陕西城市经济管理学校,为残疾人接受正规的职业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为36名残疾人或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政策,资助标准为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院校的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制定完善了全县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方案,今年县残联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各镇(办)、社区专职委员35人次参加省、市残疾人工作培训班,培训覆盖率达82%。通过培训提高了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增强了服务残疾人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关爱残疾人宣传活动,提升社会扶残助残氛围。

5月17日,在“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我会慰问了特教学校112名残疾儿童,慰问了福利院22名孤残儿童,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12月3日,在国际残疾人日,我会组织神木县药协会、神木县旭永眼科医院走人福利院进行义诊,免费发放药品,给孤残儿童赠送食品、玩具。

七、成功举办“阳光心态、职业人生”为主题演讲比赛,激发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县广大残疾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事业观,引导全社会弘扬自强不息、超越自我的拼搏精神,进一步营造“文明神木、爱心助残”的社会新风尚。8月24日上午我会在县图书馆举办了“阳光心态、职业人生”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市残联副理事长韩波、宣文科科长赵文,神木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文江,宣传部、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领导莅临观看,来自全县14个镇办的13名残疾人、11名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比赛。本次比赛设残疾人组和残联干部组。

比赛中,选手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抒发了他们对生活和工作的热爱。李向荣是一名坐在轮椅上的民政专干,她热爱自己的工作,爬过泰山,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文章,她说重要的不是你比别人少什么,而是发挥你拥有的才能,永远热泪盈眶,永远相信努力的意义。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

八、规范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工作,落实层层把关的办证流程。

根据市残联《关于转发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榆市残发[2015]21号)精神,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我会对全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行了年审,经各乡镇办初审,县医院组织残疾评定等程序,最后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对1568名已康复及部分死亡残疾人的《残疾人证》予以注销,并取消其生活补贴待遇。注销文件已下发到各镇办,系统注销也已经完成。结合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年6月28日,县残联召集各镇(办)理事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搞了一次座谈会,制定了核发残疾人证具体方案及程序,明确了办理残疾人证首先由各镇(办)把关进行初审,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推荐到县残联办证。县残联接到各镇(办)《申请审批表》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组织残疾评定。对肢体缺失和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由县残联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注明残疾特征。其它残疾情况必须经医疗机构鉴定进行残疾评定。

今年新办残疾证,先由各镇办进行筛查,我会采取以方便残疾人,准确了解残疾情况,残联工作人员集中在各镇办进行验收,截止11月30日,有1049名疑视残疾人安排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鉴定。

九、全面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动态更新调查

为了全面了解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将调查数据转化为成果应用,按照中、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部署,县残联在6月28日至6月29日举办了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培训班,全县21个镇办、16个社区的71名乡镇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参加,授课老师由参加延安培训回来的残联工作人员担任,培训期间,授课老师详细讲解了动态更新工作流程、《残疾人调查表》和《调查社区表》的各项指标解释及填写方法、动态更新信息数据系统的使用等。培训班邀请了3名不同残疾类别、不同残疾级别、不同年龄阶段的城、乡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进行现场模拟试填。由授课老师现场示范采集残疾人各项数据信息,随机在学员中抽取3组,上台模拟采集,其他学员现场填写调查表,当场核对采集信息数据。对现场模拟采集信息遇到的各类问题,授课老师现场解答,全面贯彻全国动态更新工作培训要求: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各镇办已经在陆续开展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8月15日按时上报调查数据。

十、编制完成县残联权责清单

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推进政府行政职权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推进审批流程更加简洁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让部门既依法行政又提高办事效能。今年4月初我会指派一位副理事长和一名干事专门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通过对残联工作逐条逐项的梳理,共整理出五类九项权利,行政征收一项,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行政处罚一项,即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处罚;行政给付五项,即残疾人就业扶持给付、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技能职业培训给付、残疾人康复给付、残疾人法律救助给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行政确认类一项,即核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政奖励类一项,即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每项权利都明确实施机构、实施对象、实施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让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同时设有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监督。

十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建设省级文明县城的有关工作。

我会大力整治机关周围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对27米无障碍通道护栏进行拆除并重新修建,对近年来一直漏水的楼顶及裂缝墙进行处理和维护,粉刷院落墙壁,在机关张贴残疾人自强宣传标语。向文明办申报创建“文明机关”的申请,按照“文明机关”指标要求做了充分准备。

十二、维权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切实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我会与司法局在2014年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并挂牌运行以来,我们始终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救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我站建立和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救助规章制度,基本实现了残疾人有求必援、及时处置、依法维权。今年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100余人次,代理案件5例,代写诉状5例,出庭5次,提供法律咨询50次。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因资金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来(信)人解释清楚,以求谅解与支持,并能按交办要求将办理的情况及时呈报上级单位。保证了我县残疾人无越级上访、信访的现象发生。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制度、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职责、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流程图、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图和12385热线接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并将制度上墙,方便来访残疾人了解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的工作流程及具体工作。广泛宣传活动,让法律救助惠及所有的残疾人。今年通过法律宣传日、全国助残日等媒体平台,让更多的人知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十三、结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负责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2015年4月,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统一安排,县残联包扶沙峁镇粱家仓村,指定一名副理事长高利云为扶贫工作队队长,安排两名干事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队多次深入帮扶村,进行精准识别贫困户,制定包扶计划,2015年县残联投入8万元维护一座年久失修的大坝,不仅巩固坝基,保护50多亩坝地,同时保护了供全村人吃水的坝基下面的水井的水源。今年,残联领导班子亲自到包扶贫困村走访慰问3户残疾人贫困户,帮助其解决部分困难,增强了他们的致富能力,帮助他们在精神上“脱贫”。投入10万多元打一座坝,改善农村抗旱保收的基础设施。投入8万元维修村委会后墙,更换变压器及线路,清除村落卫生等。对每位贫困户实施个性化帮扶措施,争取年内全部脱贫。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总计31338.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64%,主要原因是今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资金在市、县级进行决算。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6996.68万元,事业收入13361.71万元,其他收入980.36万元。

2、本年支出总计30317.17万元,比上年减少23.28%,其中基本支出16634.15万元,项目支出13683.02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748万元,较去年减少1.94%。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748万元,较去年减少1.94%。其中基本支出共计156.5万元,项目支出164.45371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万元,公用经费45.5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

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125人,招待费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无。

2、培训费支出70.7万元,较上年增加33.84%,主要是2016年我会增加了培训项目。

3、会议费支出0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会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会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万元,较上年增长8.5%,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购买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