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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农业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资料

一、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全县农业、农机、农垦(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业项目的管理细则。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县粮食、果品、蔬菜、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一村一品”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4.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5.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推进“互联网+农业”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7.组织、协调全县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的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8.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菌种、蚕种)、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对农业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并负责全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组织农业行政处罚听证;对主要农作物常用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9.负责全县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全县农垦工作,推进农垦兴业改革。

10.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参与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4.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资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15.拟订全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组织农业对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重大引进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17.严格履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18.承办全县农业查灾、抗灾、救灾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75.88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66.48万亩,因夏季暴雨和冰雹灾害,粮食实收面积65.78万亩,粮食总产18.67万吨,同比减产1.5%。通过各项举措的落实,为完成市县下达的任务指标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实施高产创建。在锦界、尔林兔、大保当等乡镇实施玉米万亩高产示范片3个,示范总面积为3.21万亩,平均亩产达到773.4公斤,较上年增产6.1%;每个万亩示范田中各建设一个千亩高产样板田,平均单产达855.3公斤,同比增产7.2%;以沙峁、贺家川镇为核心实施山旱地谷子高产创建示范片1个,实施面积10520亩,品种为晋谷29,平均亩产285.7公斤,较上年增产11.9%;在太和寨、花石崖、乔岔滩、解家堡四镇(办)实施万亩山旱地大豆丰产示范片1个,实施面积10120亩,平均亩产128.5公斤,较去年增产25.6%;在太和寨、花石崖、乔岔滩、解家堡四镇办实施万亩山旱地秋马铃薯丰产示范片1个,实施面积10230亩,种植紫花白品种,平均亩产1323.5公斤,较去年减产7.4%。万家沟一村一品百亩核心攻关田山旱地马铃薯水肥一体示范田平均亩产达到2049.3公斤创今年山旱地马铃薯高产纪录。锦界沟掌子麟公司2000亩滩地水肥一体化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平均亩产达到3451.1公斤,创神木县大面积马铃薯高产纪录;在栏杆堡、神木镇、解家堡三镇(办)新建万亩山旱地油料示范片1个,实施面积10510亩,平均亩产75.6公斤;在太和寨办实施高梁高产创建样板田,实施面积1350亩,品种为晋杂12,平均亩产552.7公斤,较去年增产9.4%。示范区按照统一整地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要求,起到了高产带动,稳粮增收的作用。二是良种引进,补贴到位。今年全县共销售“两杂”良种90.7万斤,其中专利品种51.9万斤,常规品种37.2万斤,高粱1.57万斤,实际播种面积为22万亩,兑现补贴资金380.1万元。投资162万元实施马铃薯良种繁供“一亩田”工程5000亩,调种100万斤,涉及172个行政村,7922户。经测产“一亩田”良种繁育平均亩产2800斤,全县可产一级种薯1400万斤。通过今年试点推广,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马铃薯良种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使用马铃薯合格种用种需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卓有成效,玉米新品种展示56个,经测产种星618平均亩产962.2公斤,金科3306平均亩产810.9公斤,延科288位平均亩产782.3公斤,潞玉19平均亩产780.5公斤,这些品种适合在全县推广。马铃薯新品种展示5个,试验表明,青薯9号平均亩产2010公斤,张薯8号平均亩产1670公斤,两个品种薯块整齐,商品性好,均可作为我县下年主栽品种。三是农业技术推广有力,实现藏粮于技。积极推广旱作高效农业、轮作倒茬、深松土地、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等综合增产技术,向科技要生产力。全县实施地膜工程12.2万亩,其中地膜玉米11.2万亩(旱作全膜玉米4.05万亩),较露天种植平均增产3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65万亩,尔林兔镇测土配方施肥整乡推进,定期检测土壤墒情,强化耕地质量保护,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四是强化绿色防控理念,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总体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及使用次数,减少农药的危害及对环境的污染。重点示范园安装绿色防控杀虫灯15台,安装诱虫黄板5000张,全县绿色防控面积可达到48万亩。

2.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效增收

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对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进行合理开发和标准化培管,促进农民增收。一是稳步扩大产业规模。全县完成经济作物种植3.5万亩,同比增加2万多亩,其中中药材和食用葵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显著,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二是推进农业园区建设。以提升现有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水平为基础,重点投资285万元扶持了新窑圪崂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园、西沟四卜树设施红枣示范园、马镇有机小杂果示范园、买力湾特色种植示范园等10个县级农业园区产业建设,示范带动效益突显。近期积极申报了新窑圪崂和买力湾两家创建市级示范园区。三是搞好一村一品和示范点建设。全力推进解家堡万家沟、栏杆堡镇前畔村和高家沟村、沙峁镇王家庄村、中鸡镇创业村、锦界镇长胜采当、店塔镇连家峁村、花石崖镇任念功村和郄家川村等1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种有玉米、马铃薯、高粱等作物,引进生姜、葵花、板蓝根种植,精细管理,全程实现机械化作业。神木镇韩家窑洼、永兴办乔庄村丰悦家庭农场、西沟办富源通生物科技公司、中鸡盛昌生态公司、店塔老虎梁村等15个示范点在各区域农技站精心组织实施下,示范效应明显,对全县农业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其中高家堡的水稻种植,通过试验研究,今年预计完成品种、机械、技术的选用,对恢复当地传统特色农产品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为农民增收带来新的增长点,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了葵花、西瓜种植与休闲农业示范点、休闲农家乐和旅游产品开发相结合,成功举办了“葵花节”、“西瓜节”等农产品产销活动,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上市的农产品更是供不应求。碧麟湾休闲农业园区已被认定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将成为我县休闲农业的新名片。

3.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及农民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牢固树立“项目兴农”的理念,安排县级财政30%的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我局着力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及技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700万元,市补贴资金60万元,县补贴资金300万元,共补贴 1250户购买各型农机具2000台。配套建立5个农机维修网点,加强农机服务水平。二是农村能源推广。今年各级财政共计投资851.44万元新建大型沼气池2座、户用沼气池6座、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处、“三沼”综合试验示范点3处、万吨有机肥项目1处、推广太阳能路灯269盏、发放太阳能热水器400套、启动旧池510座。“三沼”综合利用为农业循环发展提供了保障。三是职业农民和实用技能培训。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阳光工程”等项目,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人,举办农机驾驶、操作技术培训班5期,共培训农机驾驶人员210人,农机操作人员1200人,确保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机技术广泛推广。四是及时落实项目各级配套资金。农业投资是财政支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农业项目投资逐年增多,我局及时足额落实各项目配套资金,有力保障农业产业的后续发展。

4.不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

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各镇(办)已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1787个村民小组70679户,应确62223户,除部分城中村、城郊村、项目规划村、矿区塌陷区外,已有1570个村民小组开展登记,占总数的87.9%;完成二轮公示的农户60045户,占应确户数的96.1%;已颁证农户53000户,颁证率达的85.1%。我局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全力以赴确保年底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局实施农村土地连片规模流转补助奖励项目,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全县土地通过兑换、入股、转租等形式向合作农业、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等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93288.73亩,其中500亩以上的流转全县一共有12户,共流转土地7930亩;千亩以上流转全县共9户,共流转土地14600亩。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结合全县行政村的拆并和村级换届,认真督查全县21个镇(办)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对所有村干部进行了任期离任审计。下半年主要对贺家川镇刘家湾村、店塔镇辛伙盘村等群众反响大的村组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对并入省小城镇改革试点的大柳塔镇李家畔村、束鸡河等三个村五个小组的财务进行了移交审计。在工作思路上,我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神木镇的兴龙庄行政村,黄庄村、大兴庄和水龙3个自然村作为试点,亲自参与帮助其建立了系统的“三资”监管平台,规范了监管流程、完善了监管机制,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今后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5.着力健全经营体系,转变发展方式

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创建工作实施以来,全县有1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社,4家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18家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29家被认定为县级示范社。2月份申报了神木县李家阴湾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省级百强社,10月份申报了9家省级示范社,暂未得到认定。为了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局积极培育,重点扶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培养扶持了20个县级示范社,并积极向市上推荐23个合作社投资项目。家庭农场方面,今年新增165个家庭农场,农业部门累计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125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个。二是搭建新型服务平台。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农机合作社建设水平和经营服务能力。采用“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模式,按照行政引导、部门协作、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当前我县已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7家,其中省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扩大了农机服务领域。在解家堡镇、锦界镇等4个乡镇建立4个土壤墒情监测点,上报墒情简讯20期,依据不同作物在马镇、尔林兔等乡镇设立4个病虫害测报点,对玉米螟、粘虫、小地老虎、负泥虫、蒙古土象等重点病虫害开展系统性测报,5个测报点正常运转,印发病虫情报9期。利用神木县农业信息网、电子政务等载体,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不断推进现代农业信息化水平。

6.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保障产品质量

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逐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农产品生产标准。指导5户企业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申报及管理工作。今年申报了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产品认证1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神木小米、黑豆地理标志产品以通过省厅认证。积极创建整乡、整村推进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在西沟办创建监管示范镇,在神木县泰华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和富源通生物科技公司创建两个监管示范基地,面积共485亩。开展监测预警机制,随机抽检农产品800余个,产品合格率达99%。二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年来,我局派出行政执法人员391人次,开展检查农资市场79余次,农药市场专项整治3次,种子市场专项整治1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次。接受群众举报2起,及时进行了实地调查处理并给举报人及时进行了回复。查处经营不合格肥料案件1起,警告并罚款1.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完成玉米抽样检测10个品种,合格率100%,农产品质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参加了“3·15”宣传和6月份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春耕时节,邀请县宣传部和电视台同我单位执法人员一行对城区内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检查,通过媒体向我县农民群众宣传了农资安全知识和真假农资的辨别方法。4月7日,承办了“榆林市第十二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邀请了市、县公安、工商、供销、农业执法人员以及我市部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代表等140多人次,出动宣传车18辆,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53人,悬挂横幅13条,布置宣传展位12个,发放放心农资2.5吨,展销放心农资产品9吨;举办现场咨询培训6场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农资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三)、2016年决算单位构成。

我系统共有预算单位16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5个。

本局行政编制人员11名,实际上卡11名,离休1名,退休8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2名,遗属补助人员3名,下岗再就业人员1名,现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20名,实际上卡202名;离退休人员共78名,其中离休1名,退休77名;遗属补助人员32名,下岗再就业人员15名,我系统下属事业单位15个,神木市种子管理站、神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神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神木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神木市园艺蚕桑工作站、神木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神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神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神木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神木市高家堡农业技术推广站、神木市尔林兔农业技术推广站、神木市孙家岔农业技术推广站、神木市神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神木市沙峁农业技术推广站、神木市花石崖农业技术推广站,均按全额单位编制正常经费预算。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收入总计10866.75万元,比上年增加6237.68万元,增加134.75%。支出8614.42万元,比上年增加3985.35万元,增加83.09%。

2.收入总计10866.7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支出总计8614.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88.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61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3932.83万元,增加179.36%。主要是为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村能源等项目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度农业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84万元,项目支出6125.5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当年从省、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4.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11万元,占全部支出的5.48%;农林水支出7978.52万元,占全部支出的92.62%,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9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29.68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6356352元,占总支出的65.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40408元,占总支出的27.88%。);公用经费支出15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600元,占总支出的6.40%;)。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02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减少4.04%。减少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公务招待费上加强了管理,节约了支出。

2016年度本单位农业局公务累计接待60批次,公务接待880人次。公务接待费12.20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减少4.54%。

2016年年末,农业局16个单位共有公务车6辆,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2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减少3.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节约了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我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神木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13日

神木市农业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