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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发展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为神木市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负责全县“多规合一”“一张图”协调管理。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本级财政资金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市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市能源(煤、电、油、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电力行业管理、电力市场监管、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规划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承担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编制革命老区、以工代赈计划;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定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人口政策,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促进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研究拟定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各类园区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各类产业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五)严格履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基本职能履责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职能履责情况:

1、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印发“十三五”规划纲要、现代产业体系、能源发展等规划。积极做好对上衔接,高铁、能源、改革等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纳入省市“十三五”规划。按职责分解落实“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努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深入开展沿黄经济带、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启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规划编制,调整加气站规划,新增规划布点24个。

2、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追赶超越”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全面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加快追赶超越总体方案》以及配套实施文件《关于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经济总量扩张、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模式创新为总体要求,树立标杆、着眼短板,聚焦追赶、奋力超越,确立了至2021年追赶目标、重点任务和路径举措,力争超额或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壮大民营经济、扩大投资、提升消费、完善政策体系等重点工作。围绕“追赶超越、争先进位”,对标全省发改系统先进单位,确立了创建全省一流发改队伍的追赶超越目标,制定了发改局追赶超越实施方案。

3、科学安排年度发展计划。结合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县发展实际,年初广泛与各部门、镇办、园区对接,并主动与省市发改委沟通合理确定我县发展目标,经过上下协调、科学测算,及时下达了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突出适度超前、引领发展的特点;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体现出补短板、惠民生、促转型的特点,重点安排了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民生改善、产业转型等八个领域项目。

4、按季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坚持按季度分析经济形势工作制度,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能源化工行业运行态势,加强调查研究和预警预测,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和建议,在“三稳两促”方面形成了不少决策意见和依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采纳。针对投资持续下滑,积极建议县委、县政府扩大投资考核、促进民间投资,从政策层面为促投资稳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进入第三季度,全县经济呈现出缓中趋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有望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904.8亿元,增长7.6%;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368.4亿元,增长16.1%;固定资产投资266.07亿元,增长7.1%;财政总收入136.49亿元,下降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3.06亿元,下降9.3%;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03亿元,增长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0384元,增长6.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2875元,增长6.9%。

5、创新项目管理机制。狠抓项目前期工作,修订完善了神木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新增第三方预算审查机制,实行项目方案县级分管领导审查制度,项目前期进展明显加快。编制出台了《2016年度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进行认定。召开方案审查会108次,审查项目建设方案1520个。对滨河西路立交等25个2017年投资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

6、加强转型项目储备。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政策,以项目审批备案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共备案产业项目162个,包括煤化工、洁净煤、煤矿配套、节能技改等项目,其中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分布式光伏以及文化旅游等项目达到60多个。建立项目策划储备生成机制,围绕资源优势和产业结构调整,谋划和推进成长性好、战略性强的支撑项目,委托北京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南大学中国文化品牌研究中心策划储备煤化工项目100个、文化旅游项目50个。建立PPP项目储备库,策划了县城中心公园、通用机场、公墓等36个PPP项目,其中锦界工业园区固废垃圾填埋场、高家堡石峁会议中心、高家堡湿地公园等6个项目委托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盈德集团气化岛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签约,单晶硅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积极宣传推广储备的新兴项目,通过新闻网、发改局网、QQ群、微信群、城区大屏幕等载体广泛向社会推荐。

7、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按照“一产挖潜做精、二产提质做强、三产拓展做大”的发展思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预计第三产业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31.6%。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调整优化种植业、农产品布局,支持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上马建设,长青健康集团饲养加一体、文昊科技太空育种等个性化营养食品项目顺利推进,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23亿元,增长6.7%。促进能化产业升级,神华甲醇下游深加工项目达产达效,国融1,4丁二醇、银丰陶瓷第二条生产线建成投产。东风镁业镁及镁合金深加工生产自行车轮毂、发动机箱体等新型产品;北元化工新增SG3、SG7、SG8三种产品,覆盖PVC全行业。新能源产业迅猛发展,一批风电、光伏项目建成,新能源并网容量达到1130兆瓦,形成了锦界光伏产业园。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神瓦铁路、通用机场获得核准,朱盖塔集装站主体工程完成70%。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家堡西门寺、古镇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完工,石峁遗址发掘保护有序开展。与西部证券、中创投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着力破解企业上市融资、产业孵化等难题。智慧神木政务云数据平台、数字化城管一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积极推进。

8、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履行生态文明和经济体制专项改革小组联络员职责,48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全力推进大柳塔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编制了大柳塔试验区实施方案及2016年行动计划,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编制上报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我县被列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6户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获批。全面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网上办结项目180余件。配合全市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全面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共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5大类14小项。

9、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考核管理。完成节能目标责任“十二五”考核,对36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对我县2015-2016年申请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0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煤炭局、统计局对辖区内煤炭开采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举办了神木县第四届环城千人骑行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强力推进项目开工。通过召开调度会、集中开工、观摩会等方式,力促重大项目开工。拓宽融资方式,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12.7亿元,到位资金7亿元。调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盘活财政资金6.6亿元,新安排建设项目32个。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定期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督查,按月公示、公布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推行第三方机构监测项目质量,委托陕西建科监理公司对上年完工项目选择抽检23个,对今年新开工项目及续建项目全部进行抽检,并形成5次抽检报告,对17个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163个变更项目进行核实,核减投资6000万元。聘请中介机构对工程量大、工种多、工艺复杂的县医院内科住院楼、职院图文信息中心项目进行变更核实,保证变更投资的真实可靠性。切实启动项目问责程序,冷库路改造等项目被县纪检委问责。

2、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我县纳入各类项目储备770余个,先后6批次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270余个,累计争取到基金8.9亿元,其中新村至泥河大桥等20余个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使用基金约3亿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全年共争取到1.25亿元,其中涉农资金8660万元,社会事业资金2584万元,资源节约资金1321万元,全部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

3、项目建设扎实推进。215个财政投资项目开工建设201个,开工率为93.5%,累计完成投资27.5亿元。60个企业投资项目开工36个,完成投资114亿元。财政投资项目方面。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环城南路地下管网铺设完成,环城北路拆迁完成70%,惠安路、阴山路等城区断头路拆迁完成。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二堂至石壑则快速通道、神树沟至高家堡公路改造完工,西过境公路完成工程量的75%。滨河新区至泥河大桥、庙梁大桥、火车站基本完工。民生社会领域项目加快建设,十一小学、粮食储备库、影剧院维修加固工程基本建成。企业投资项目方面。神府至河北南网扩建工程获得核准。龙成1000万吨粉煤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国华锦能三期、富油50万吨环烷基油示范项目开工建设。亿通90万吨小粒煤热解综合利用、江泰煤化等3户余能尾气发电项目建成。

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县政府成立了煤炭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配合煤炭部门制定了去产能方案,将17处煤矿、总产能555万吨列入“十三五”期间关闭退出序列。关闭神木电化2×2.5万千瓦机组,淘汰落后电石产能3户15万吨、铁合金企业1户0.25万吨。全力推进电力直供,13户企业纳入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范围,争取到电力直接交易指标12.52亿度。积极与省发改委协调对接,兰炭尾气发电上网执行标杆电价,且不受限电影响。协调民营企业生产性项目享受投资贷款贴息。

5、加大节能技改力度。严格实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及备案登记制度。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技改,19户重点电力企业有17户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任务。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对我局牵头的10项环保督查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经过对我县2013年以来热电改造、供热锅炉、焦化、煤化工等行业的备案项目逐一审查,不存在违规审批“两高”行业。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前期工作,组织开展了碳交易基础能力培训,完成碳核查摸底。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牵头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棚户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垃圾、污水处理及园区循环化等项目稳步推进。红碱淖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村安全饮水、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实施生态绿化提升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40.8%。

7、创新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12次。制定《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关键岗位监督和制约机制。全力配合上级党委巡视工作,牵头推进了省委、市委关于稳增长、项目建设、体制改革等重大工作部署,确保了政策的顺利贯彻落实。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化。启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党员管理,实现了党建管理数字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制定发改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全体党员干部撰写了“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机关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8、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县委关于“两学一做”要求,形成了“聚焦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稳增长,争创全省一流发改队伍”的工作思路,以“双抓双为,五比五争”为载体推进学习教育。树立贾韬同志为标杆,号召党员干部学习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的精神。要求党员干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投资、抓改革”,丰富“两学一做”学习内容,真学、实学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设立“两学一做”书库,开展了2次党的知识测试,党员干部人均完成笔记2万字以上。创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式,正科级干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我县如何推进“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工作任务进行演讲交流,副科级干部就如何破解神木发展难题、新调入同志就我县经济社会呈现的基本特点等做了交流发言。围绕“四讲四有”开展了四期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榜样》,参观了神府革命纪念馆、建党95周年书画展,丰富了组织生活,激发了爱党、爱国热情。

9、建设学习型机关。以自身建设为抓手,内外兼修,切实提升干部尽责履职能力。修订完善了学习、责任考核、考勤、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机关运行更加高效顺畅。不定期召开机关集体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省市县重要政策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精神。与时俱进更新干部知识储备,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PPP模式等新型业务培训。邀请省财政厅舒煜副巡视员做客神木大讲堂,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结合我县实际向全县干部做了专题报告;邀请陕西金控集团负责人就我县PPP项目的策划与落地做了专题讲座。建立发改局门户网站,将规划、项目储备、工作动态等通过网站对外发布。想方设法办好机关刊物《发展动态》,陆续刊发了经济运行分析、调研体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章7期。书香发改、清风发改、效能发改建设成效显著,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全县模范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发改局及局属事业单位情况

本单位属行政机关单位,设在部门的机构有(一)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二)市经济信息中心;(三)市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四)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核定编制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现实有人员1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1人。局属事业单位神木县项目调研储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人,现实有人员18人,其中:在职18人。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计649.93万元。较上年1410.97万元减少761.04万元,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较2015年大幅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本年收入64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9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454.61万元,(1)基本支出257.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24.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62万元,(2)项目支出197.12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61万元,较上年减少95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9万元,较上年349.97万元减少92.48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改革费用未核缴。项目支出197.12万元,较上年1061万元减少863.88万元,“十三五”相关规划已全部完成,相关专项费用大幅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61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6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49万元,具体是:人员经费224.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5万元。公用经费32.62万元。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16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单位已参加车改。

(3)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小幅下降。

2. 培训费支出2.55万元,主要为我局系统内干部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32.6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6.59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的购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6年度国有资产总值62.3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和其他固定资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016神木市发改局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