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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全市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0个,本局行政编制人员17名,实际上卡17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01名,实际上卡201名,退休人员共33名,遗属补助人员2名。我系统现共有小汽车9辆(归下属单位所有)。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一)

(二)收入决算总表(附表二)

(三)支出决算总表(附表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四)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六)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附表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八)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1.2016年度收入为2654.83万元,支出为236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94万元,项目支出38.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94万元,项目支出38.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2.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1.8万元,项目支出2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9.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6.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1)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818.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支出14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4.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接待各部门检查等招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日常支出。

2、培训费和会议费均未发生。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金额为205.72万元,均为一些货物及服务类的支出并已实行政府采购。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财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