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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统发〔2020〕33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8 15:00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执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及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资源环境、市域营商环境监测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和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制定全市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内包括中省市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指导各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全市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工作。

(十)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的安全;加强大数据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监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扶贫监测调查;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市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对各镇街经济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十三)严格履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各项常规统计任务和调查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一是按时完成了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各类定期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发布了《2018年度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了《神木统计年鉴-2018》,按月发布《统计月报》;按季编印《数据神木》。全年撰写统计分析信息216篇,被榆林市统计局内网采用45篇,为神木市委、市政府领导制定决策提供了较为详实的理论依据。二是全市物价调查和镇街级630户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稳步开展,按月发布全市物价指数。三是积极组织协调国家统计局神木调查队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完善工作,及时发布了2019年四个季度神木市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四是圆满完成神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6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历时7个月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了陕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经济普查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8649户,个体户21419户,其中有证个体户14649户,相比第三次经济普查清查库的3265户法人单位,19442户个体户,10518户有证个体户都有明显增加。五是2019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县域经济监测工作成绩显著。按照省政府《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陕政发〔2018〕1号)要求,1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工作会,安排部署了2018年度县域经济监测考核工作暨2019年季度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工作及2019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季报、年报工作,同时针对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强了分析研究,总结剖析本地的优势和短板,撰写了多篇统计分析资料,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12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县域经济发展报告(2019)》暨全国百强县(区)报告,神木市排名第12位,较去年第24位上升了12个位次。

(三)企业应统尽统工作有成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印发了《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木市“五上”企业培育和新增入统企业奖励激励办法>》(神政发〔2019〕14号)。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五上”企业入统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培育”的原则,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提高了企业入统奖励标准,对批零住餐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升规入统工作进行重点扶持。2019年我市月度入统“五上”企业35户,其中工业11户,建筑业23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户;入统投资项目438个,其中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89个,5000万以下投资项目349个。年度入统“五上”企业86户,其中工业49户,批发零售业23户,住宿餐饮业6户,服务业8户。

(四)基层统计员培训及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8月13日-19日,我局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2019年统计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统计局业务骨干及相关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各科室、各专业对“五上”企业统计员共安排了10余次统计业务培训。三是加大对“五上”企业及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单位统计员的考核奖励力度。2019年,我局继续对全市“五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进行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按3∶4∶2的比例对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的企业统计员实行奖励,累计发放奖金210.92万元。极大提升了全市统计员工作的积极性,为全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多次培训,强化激励措施,统计数据质量明显好转。

(五)营商环境调查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圆满完成了两次“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调查工作”。同时,按照神木市委、市政府《神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神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神木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神木市2019企业对镇街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调查方案》《2019年神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市直部门营商环境满意度服务对象评价调查工作方案》《神木市2019年镇街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方案》,并委托立信(重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电话调查与实地面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神木市企业营商环境进行了四次科学的调查与评估,为神木市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同时为市委考核各部门、单位、镇街的营商环境和满意度调查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数据支持。

(六)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实施。2019年,我局按照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多次深入到包扶的贫困户家中进行实地帮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帮扶任务。

(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坚持在“对标对表”上下功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二是坚持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深学笃用深查实改。学习教育突出“真”;调查研究突出“深”;检视问题突出“准”;整改落实突出“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统计局部门本级(机关)

2

神木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

神木市普查中心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29人。

图片2.png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总计1398.35万元,与2018年1186.57万元相比增加211.78万元,支出总计1332.05万元(与2018年1080.57万元相比增加251.48万元,2019年增加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金额)。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收入总计1398.3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8年相比增加211.78万元(2019年增加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金额)。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1332.05万元,与2018年1080.57万元相比增加251.48万元(2019年增加本年度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金额)。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总计1398.35万元,与2018年1186.57万元相比增加211.78万元,支出总计1332.05万元(与2018年1080.57万元相比增加251.48万元,2019年增加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金额)。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05万元,与2018年1080.57万元相比增加251.48万元(2019年增加本年度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金额)。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8.57万元,公用经费71.8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计14批次,88人次,共计0.77万元,每批人次6.28,接待平均费用87.5元每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14.5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

附件:神木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