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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的报告

神行审字〔2020〕15号
来源: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18 15:10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中、省、榆林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规范、监督和绩效考核;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施;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档案馆设置备案;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负责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合伙人、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予以免职的审核转报;负责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律师执业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资格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任职核准;负责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转报;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初审;负责旅行社设立许可;负责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

(六)负责组织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

(七)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进驻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镇村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职责分工:

(一)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的单位归并整合审批职责,成立行政审批组,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接受业务部门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双重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的及时梳理、流程再造和时限压缩,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电力局、市环保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市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要归并整合审批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或派驻专职人员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由承担便民服务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派驻专职人员入驻并办理便民服务事项,接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监督和管理。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各职能部门应当将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推送或转交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审管机制运行情况,并就审管工作遇到的重大、疑难事项进行商讨,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及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规范事项进驻,“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再深化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今年5月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处、工伤办、医保办、劳动服务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整建制进驻到政务大厅,人社局派人进驻办事窗口,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深化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神木管理部现有办公地址设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厅,使企业群众办事基本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

(二)提升审批效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网通办”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草拟了《神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并经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划转了各相关部门38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现事项承接、人员划转、事项审批办理标准梳理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探索推行局机关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机制,明确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设置了14个科室,计划于2020年1月份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报请有关会议审定并通过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出台了《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梳理了“网上办”事项564项,网办比例达93.22%;探索开发“神速办”微信小程序,现相关方案正在抓紧制订当中。

(三)优化政务服务,免费邮寄、代办服务及一窗受理等深入开展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开设“代办服务”、“绿色通道”、“中介咨询”等窗口,为诚信红榜企业及个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代办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为企业提供中介咨询服务;今年9月份推出的“免费邮寄”服务,范围涵盖17个部门单位128项高频事项,截止11月底,累计免费邮寄各类证照等2000多件,进一步深化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局窗口大力推行“一窗受理”服务,基本实现了无差异化受理,提升了办事效率;持续增加自助服务终端,缩短办事群众排队等待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抓好效能监督,行风政风稳步提升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深入整改服务态度差、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行风政风等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在原政务中心督查考核科不定时巡查的基础上,由政务中心领导班子牵头,抽调专人开展定期巡查,及时指正存在问题,定期下发运行通报;二是在原有各类投诉举报媒介基础上,新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牌、局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分两批次对机关及全体窗口人员开展政务礼仪培训,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意识及水平;四是评选党员先锋岗,发扬带头模范作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本部门本级决算和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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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为一级决算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为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11名,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39名。实际上卡74名,其中行政编4名,事业编20名,协管员50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决算总收入2037万元,总支出1733.41万元,年末结余303.5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03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没有决算数据。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733.4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没有决算数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收入2033.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45.82万元,专项业务1480.43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0.79万元,住房公积金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5万元。(见02表)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支出1733.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29.69万元,专项业务1196.92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0.79万元,住房公积金16万元。(见03表)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决算总收入2037万元,总支出1733.41万元,年末结余303.5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03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没有决算数据。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733.4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没有决算数据。

2、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支出合计1733.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29.69万元,专项业务1196.92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0.79万元,住房公积金16万元。(见05表)

3、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支出合计53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6.47万元,津贴补贴7.3万元,绩效工资40.39万元,奖金90.7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万元,住房公积金16万元。公用经费229.26万元,,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3.6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7.66万元,维修(护)费6.42万元,租赁费86.88万元,委托业务费12.69万元。(差额0.01由四舍五入产生,见06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无)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229.26万元,较上年增加229.2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没有决算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0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支出87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9.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