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我院主要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人员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单位,核定编制数为106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61人;现有实有人员120人,其中:在职人员106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落实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为抓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惩治犯罪,认真为全县人民服务。
二、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1789.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9.26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9.266万元,其中:行政检察运行1789.26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1678.26万元;
(二)项目支出111万元,主要是中省政法转移装备支付自定采购资金。
神木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