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河道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水利、水保、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中省市县各级水利水保建设投资计划。
(二)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6个,本局行政编制人员11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实际上卡12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77名,实际上卡235名;离退休人员共108名,其中离休5名,退休103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5名,遗属补助人员36名,下岗再就业4人,伤残人员4人,我系统现有车辆8辆,全部为小车。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加固、病险库坝加固维修项目等;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沙棘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口粮田项目、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一期拦沙项目、煤油气补偿使用费项目等;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河道工程项目、水源工程项目、灌区建设与管理;项目方案编报审查:煤油气补偿使用费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审查、国营灌区改造实施方案编报审查、方案编报审查。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5429.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0.30万元,项目支出2998.76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2798.499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54.11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5.15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9.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2630.5603万元
神木县水务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