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预算公开 / 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预算公开说明》的函

神建函﹝2019﹞89号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关于住宅和房地产业、城镇化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政府规章草案。

(二)依法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指导公房出售,拟定房屋租赁指导价格;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市规范房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房产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市场管理,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定期发布本市房产交易综合信息。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各类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八)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规划建设任务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技术规范性审查。

(九)负责神木陕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绿化企业、物业企业、垃圾清扫清运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工作;负责城区用水、供水和节水工作;负责城区城市排水内涝防治和污水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革新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结算、调剂和监督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承担震害防御和地震监测工作。

(十八)参与审核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防、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基本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平时组织防空演习,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科、财务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建设与房屋征补管理科、镇村建设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人民防空管理科。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编制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中深度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资源,留住城市文化基因;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加强对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严格规划执法,严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规划监察关、规划验收关;大力推进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五年行动。

(二)强力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我局计划实施49个重点项目,其中前期项目1个,续建项目22个,新建项目26个,总投资26.487亿元。

1.前期项目。城区道路综合改造,城区四纵二十二横、铧山、西沙市政道路管网路面改造。

2.新建项目。鸳鸯塔桥立交、供热工程(新建30个换热站及连接管网、陕煤生活区供热管网)、丰家塔片区污水收集、年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杏花滩公园地下通道、城区旱厕改造、环卫设施设备改造更新项目(环卫车辆、果皮箱、垃圾车、移动厕所等设施设备的更新)、年城区园林绿化美化工程、中水回用工程、九龙山上山道路、年橡胶坝西侧沿山挡墙工程及清理导流槽泥沙、窟野河河堤泄洪口工程、城区垃圾处理PPP项目(城区及周边镇办垃圾处理)、镇村两场建设PPP项目、城区道路综合改造、建筑垃圾场道路、排洪工程、祥福家园周边道路、王家畔片区污水收集、铧山道路风雪棚、垃圾分类处理、城区路灯工程、自来水工程、橡胶坝工程(二郎至污水处理厂增加一座橡胶坝)、李家阴湾片区排洪工程、迎宾大道提标改造工程、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广场塑胶跑道试点。

3.续建项目。供热提升工程、石壑则入口绿化美化工程、府谷岩溶水饮水工程、老龙池桥南至幸福大道连接线、二郎山及芹河生态治理、古城四街改造、大仙庙北广场、二郎山山体生态修复、园林病虫害防治基地、东过境至市区东入口道路及景观工程、四支河河水污水分流工程、排污箱涵防渗工程、丰家塔河堤工程、规划修编、棚户区改造。填补年资金缺口的续建项目:精煤路地下停车场及广场、环卫设施、二郎山至李家阴湾排污工程、滨河西路五龙口互通立交、塔墩沟大桥建设、东西两山亮化工程、2016年综合整治。

(四)加快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为载体,通过棚户区改造逐步修复东山路以东片区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宜居性;启动“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工作,助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二郎山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新建24亩园林病虫害防治基地和70亩苗木中转站;大力开展拆墙透绿和垂直绿化,在滨河路中段点缀花镜景观;加强城区道路扬尘和施工扬尘治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使用透水铺装;运用PPP模式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慢行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五)全面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狠抓城市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新增迎宾广场、西沙广场塑胶跑道;全面推行智慧垃圾收运工作,启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试点工作;实施城区公厕“旱改水”和粪便处理厂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引入垃圾捡拾车,实现非机动车道快速保洁;完成玉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投资500万元,继续实施城区平房户水表改造;建设东山路路东二次增压供水设施;实施高家堡、西沟、神木北站及城郊村气化工程,建成二村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出台《神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

(六)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委托西北设计院编制神木市房屋征收总体规划;启动纬一路片区、水龙旧村片区、五小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榆林市下达我市的棚改任务;深入推进旧城修复改造工作,坚持“修旧如旧”、“一户一设计”的原则,制定《神木古城四街立面改造方案》,年完成古城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沿街商铺改造和电缆入地工作,同步完成古城三道巷、育才路改造,建成古城北广场,力争用五至十年的时间完成旧城改造任务。

(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建筑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考评工作;创建3个省、市级文明工地和1个榆林杯、长安杯项目;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申报1-2家绿色建筑。

(八)全面深化行业改革。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组建,做好相关行政处罚权的移交;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组建神木市环卫集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覆盖;改革城乡供热、供气补贴机制;加快推行供热分户计量改革,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完成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好城建年报和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数字上报和固投统计工作,符合入统条件的建筑企业要应统尽统,并将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通过具备入统条件的劳务公司进行聘用,扩大入统范围。

(九)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编制镇村建设规划,统筹搞好镇域村庄布局调整优化;全面开展城镇环境卫生大整治,建立考核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持续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深入推进“四清一拆一腾退”行动;通过PPP模式梯次推进农村两场(厂)建设,加强镇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完成年全市70户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

单位神木市市政管理所

3

单位神木市路灯管理所

4

神木市房屋保障中心

5

神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6

神木市建筑行业统筹管理办公室

7

神木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8

神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9

神木市房产交易中心

其中:住建局机关、市政所、路灯所、房屋保障中心、质监站为二级预算单位;统筹办、燃气办、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房产交易中心为预算报账单位。

四、人员情况说明

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2名,在职人员13名,退休人员10

名,实际上卡23名。

下属事业单位市政所事业编制人员40名,实际上卡47名,退休人员11名。有遗属补助人员2名。

下属事业单位路灯所事业编制13名,实际上卡8名,退休人员1名;下岗再就业人员7名,临聘人员50人;

下属事业单位统筹办事业编制20名,实际上卡20名,退休

人员4名。

下属事业单位燃气办事业编制10名,实际上卡8名;

下属事业单位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事业编制10名,实际上卡11名。

下属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42名,实际上卡40名,退休1名。

下属事业单位房管办:编制数13人,实有12人(2019年3月调走一人),退休1人。

下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编制14,实有13人,退休9

人,协管员5人,遗属4人

全系统行政12人,事业编制152人,实际上卡171人,离退休40人,遗属6人,协管员5人。如图所示:

图片1.png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局机关无公务车辆,所属事业单位质监站有车辆2辆,20万元以下的设备共计655.83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年本部门正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建设系统预算收入20493.75943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20493.7594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和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4690.27613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9年,本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20493.759434万元,较上年增加4690.276134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本息还款。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20493.75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03万元,专项支出3744.389434万元,资本性支出14674.34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公用经费223.4068万元、人员经费1851.6232万元,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791.39327万元,减少了78%,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公共经费减少;人员经费比去年减少2131.9668万元,减少了53.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人员经费减少。专项支出3744.39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7060.7033万元,减少了65.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专项经费减少,资本支出14674.34万元,比去年增加100%,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资本性建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建设系统预算收入20493.759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493.759434万元,较上年增加4690.2761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和资本性支出,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9年,本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20493.759434

万元,较上年增加4690.276134万元,增加29.68%,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20493.75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03万元,专项支出3744.389434万元,资本性支出14674.34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公用经费1014.8万元、人员经费3983.59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公用经费223.4068万元、人员经费1851.6232万元,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791.39327万元,减少了78%,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公共经费大幅度减少;人员经费比去年减少2131.9668万元,减少了53.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人员经费减少。专项支出3744.39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7060.7033万元,减少了65.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专项经费缩减,资本支出14674.34万元,比去年增加100%,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资本性建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建设系统预算收入20493.759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493.7594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和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4690.27613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全部归属“21201城乡社区事务”

科目,经费支出20493.759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1851.62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3.406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744.39万元,资本性支出1467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都在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经费缩减。资本性支出增加,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资本性建设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20493.759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9.1771万元,较上年减少1781.7779万元,减少51%,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23.42万元,较上年减少791.38万元,减少78%,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4245万元,较上年减少350.2105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新划分,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办。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局机关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去年减少3.5万元,减少80%,所属事业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2.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我系统2019年未安排会议费。

3.部门培训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我系统2019年安排培训费2.52万元,比去年减少0.016万元,减少1%,培训费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因承接市上下放多项业务,2019年预算安排我局机关运行经费91.7468万元,较上年减少40.7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年基本支出下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支出待下达后根据项目要求编制,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部门预算表.xls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