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二)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五)工业园区内规划、财政、建设、科技、劳动、安全、人事、环保、统计等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的设立、入住、审核等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
(八)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力完成榆林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按照榆林市下达任务指标,今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400亿元(神木市下达320亿元),完成固投任务60亿元(神木市下达50亿元),完成税收30亿元。
(二)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推进兰炭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谋划新建一批项目,二是加快完成续建项目建设,三是围绕目标抓招商。拓展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方式,集中精力引进优质项目,抓住今年的西洽会、煤博会,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计划招商引资项目2个,引资额80亿元。
(三)全力推进园区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平安园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按照神编发〔2019〕1号文件,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神木市燕家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整合为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委内设7个科室,预算单位共1个,事业编制人员33名,实际上卡44名,白领派遣1名,无下属事业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六、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715.19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为3386.26万元,较上年减少671.07万元,下降了24.72%,主要是一次性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715.19万元,同比下降24.72%,主要是一次性专项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715.19万元,同比下降24.72%,主要是一次性专项经费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5.19万元、人员经费498.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9.37万元。专项专项经费支出2127.71万元,较去年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次性专项经费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715.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为498.10万元,比去年增长了3.02%,原因在于人员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217.0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89.37万元,比去年下降5.54%,主要是由于人员有调出,专项业务支出2127.71万元,比去年下降30.80%,主要在于一次性专项经费减少。
具体经济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为498.10万元(基本工资和津贴为341.9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为84.17万元,住房公积金为37.92万元,其他福利为3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217.08万元(办公费30.9万元,印刷费6.5万元,咨询费145.33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6.5万元,电费7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45.5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356.44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830.56万元,委托业务费473.68万元,工会经费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2020年度我委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本年并未涉及;公务接待费用为3.5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降幅为20%,主要原因是坚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三公”经费不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公用经费89.37万元,较2019年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我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严格控制。
(八)政府采购情况
我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75万元,如下表。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内容 | 金额(单位/元) |
园区安全经费 | 聘请专家 | 400000 |
园区道路维护费 | 维修 | 200000 |
园区管理经费 | 维修办公楼 | 200000 |
园区垃圾填埋场经费 | 购买办公用品 | 50000 |
维修垃圾场 | 200000 | |
维修垃圾场 | 200000 | |
园区绿化养护 | 维护树 | 200000 |
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费 | 维修水厂 | 100000 |
园区物业管理经费 | 维修办公楼 | 200000 |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