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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的说明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和神木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市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以及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2、主管全市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和神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3、负责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市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4、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市直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意见建议。

5、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干部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以及人民利益的行为。

6、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聚焦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思想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

自觉用新时代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持之以恒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科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从严履职纪实管理,督促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的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要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加强对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拓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坚守人民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精准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巩固好脱贫成果。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等方面深层次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信访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年度清零。要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成果,紧盯扫黑除恶三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中央、省市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始终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对移交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终胜利。要严查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强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公共资源违规交易问题,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数字造假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对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等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发扬斗争精神,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担当、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围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矿产资源开发审批管理等重点环节,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建设实施、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问题,插手干预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国有矿业权管理和转让、矿产开发经营,以及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利用职务之便或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强化高压震慑,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聚焦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一体推进“三项改革”。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促进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坚持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述责述廉,试点探索镇街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选优聘请特约监察员,对市纪委监委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强化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规范自办案件提前介入、证据收集固定、措施使用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量效率。要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做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健全规范派驻机构、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完善派驻机构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持续抓好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监督执纪力量,为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提供神木样版。大力推进市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监督效能,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五)聚焦专责监督作用,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强化党内日常监督,严格落实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健全监督对象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精准执纪执法提升监督效果。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要坚持纪法双施双守,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强制约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要严格党内问责追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等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反馈工作,为敢于担当尽责的干部容错纠错,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聚焦“四风”问题整治,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分类推进“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严肃查处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决不让上级决策部署落空。要坚决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分析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科技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有效发现“四风”问题。持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超标公务接待、变相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全面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抓住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找准症结、分类解决,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不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统筹推进,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

(七)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要突出巡察问题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大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推动改革相结合,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治本作用。要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协作配合,强化与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增强整体监督效果。加强对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深入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八)聚焦“三不”一体推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

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强化正风反腐力度,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要强化案件审查调查,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和《监督执法规定》,既在实体上有法可依、在程序上有章可循,又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对党和人民负责,经得起历史检验。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管理要求,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要抓好党风廉洁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推动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剖析发案原因,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抓住典型问题强化整改、健全制度,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深度挖掘杨家将历史传统文化和神府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以家规家风家训、廉政精品剧目、廉政教育基地为重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九)聚焦干部队伍建设,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保障高质量发展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要加强机关政治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思考谋划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要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全员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推动干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结合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交流使用力度,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经常性分析研判不同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严在平时,对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不留情面、坚决查处,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整或调离,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神木市纪委监委包括委机关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神木市纪委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

神木市纪委监察委现有行政编制65名,事业编制56名,编制上卡人员101名,遗属补助人员1名,退休人数6名。现有一般执法执勤车辆7辆。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现有一般执法执勤车辆7辆,总价值139.02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委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市纪委监察委支出预算1590.22万元,含公共预算拨款1590.2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1380.22万元,占支出8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预算210万元,占支出23%。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市纪委监委预算收支1590.22万元,较上年增加62.7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成立派驻纪检组行政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市纪委监委预算收支1590.22万元,较上年增加62.7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成立派驻纪检组行政人员增加。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11101)821.04万元,较上年减少30%,减少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单独核算。

事业运行(2011150)559.18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单独核算。

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210万元,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违法和职务犯罪专项业务。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市纪委监委支出预算为1590.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9.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专项业务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436.27万元,较上年增长5%,增长原因是机构专项业务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共4.19万元,其中包含遗属补助人员1名,较去年下降30%,退休人员减少。

(2)支出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0.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661.7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65.0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55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4.1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6、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车辆现有一般执法执法7辆;

(4)会议费支出3.36万元,比去年下降30%,精简会议。

(5)培训费支出3万元,比去年下降65%,培训减少。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27万元,较上年下降了14.51%,其中:其他交通费用29.88万元,工会经费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8、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市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神木市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