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依据部门三定方案,我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关于农业、畜牧业、渔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贯彻党在“三农”工作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出全市农业、农机、农垦(以下简称农业)、畜牧业、渔业、全市统筹城乡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农业项目的管理细则;拟定全市畜牧善医、畜禽屠宰管理、饲料工业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和经营权证发放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果品、蔬菜、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动物诊疗、兽药经营、生鲜乳收购等许可证的核发和行业准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证书核发工作;对主要农作物常用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畜牧业、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及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的面源污染防治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一村一品”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及项目资金的管理;牵头整合全市涉农资金,负责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五)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市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推进“互联网+农业”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七)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畜牧业、渔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和统计分析农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及畜禽养殖信息,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对全市畜牧业生产及畜产品市场供求与价格状况进行预测和研判;承担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八)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菌种、蚕种)、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依法对农业相关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负责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九)负责全市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草原监理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全市农垦工作,推进农垦兴业改革。
(十)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参与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和涉农重要课题,积极开展“三农”调研,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制定培训规划,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漂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资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十五)拟订全市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重大引进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动物防疫、卫生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监、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动物屠宰检疫管理、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产品检疫、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畜牧兽医行业依法行政;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管理。
(十七)负责参与起草畜禽养殖、畜产品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监督和实施标准化生产。
(十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和全市水利灌区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
(十九)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评;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各镇街、各部门涉农和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
(二十)负责市域内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评验收。
(二十一)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二十二)严格履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说明包括内设机构名称。
我局无内设机构。
二、2022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2年,我部门按照神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点职能工作:
序号 | 目标任务内容 |
1 |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3万亩,总产保持在25.1万吨。 |
2 |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8万亩,建设高效旱作节水农业2.7844万亩。 |
3 | 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消零消薄”,消除农村集体经营收益“空壳村”13个,新增村集体引入5万元的村10个,实施农业生产托管6万亩。 |
4 | 推广应用“三资”管理平台村100个,新增“三变”改革样板村20个。 |
5 | 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家庭农场10个。 |
6 | 农机深松整地10万亩。 |
7 | 推进“双培双教”工作,培养高素质农民500人,建设农民田间学校10所。 |
8 | 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效,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
9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
10 | 全年改造农村卫生厕所1624座,公厕100座。 |
(二)改革创新任务:
序号 | 目标任务内容 |
1 | 新增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示范村2个。 |
2 | 培育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20个。 |
3 | 实施土地“一户一田”项目2.5万亩。 |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含本级),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
2 | 神木市农机服务中心 |
3 | 神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4 | 神木市农畜产品安全保障中心 |
5 | 神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6 | 神木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
7 | 神木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8 | 神木市农民培训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27人;实有人员33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320人。局机关管理的行政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本部门全年收入预算4856.9658万元,基本支出3727.6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1.9323万元,公用经费285.6935万元;项目支出1129.34万元。2021年本部门全年收入预算5086.1756万元,基本支出3843.4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0.2344万元,公用经费283.2312万元;项目支出1242.71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229.2098万元。主要原因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安排财政拨款4856.9658万元,基本支出3727.6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1.9323万元,公用经费285.6935万元;项目支出1129.34万元。2021年预算5086.1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4656万元,项目支出1242.71万元;本年预算4856.9658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229.2098万元,主要原因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安排财政拨款4856.9658万元,基本支出3727.6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2.1323万元,公用经费275.4935万元;项目支出1129.34万元。2021年预算5086.1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4656万元,项目支出1242.71万元;本年预算4856.9658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229.2098万元,主要原因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 | ** | 1 | 2 | 3 | 4 |
** | ** | 4856.9658 | 3452.1323 | 275.4935 | 1129.34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36.2781 | 452.223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6.4497 | 452.223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31.6337 | 301.482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4.816 | 150.741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165.2774 | 2760.4439 | 275.4935 | 1129.34 |
21301 | 农业 | 4150.9774 | 2760.4439 | 275.4935 | 1115.04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218.1152 | 187.8981 | 30.2171 | |
2130103 | 机关服务 | 136.04 | 136.04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2817.8222 | 2572.5458 | 245.5276 | |
2130106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50 | 50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160 | 160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230 | 230 | ||
2130110 | 执法监管 | 40 | 40 |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36 | 36 | ||
2130122 | 农业生产发展 | 305 | 305 | ||
2130126 | 农村社会事业 | 60 | 60 | ||
2130135 |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15 | 15 |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83 | 83 | ||
21305 | 扶贫 | 14.3 | 14.3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14.3 | 14.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39.4651 | 239.465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39.4651 | 239.465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9.4651 | 239.4651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按经济科目分类,2022年工资和福利支出3179.6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18.0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2363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减少229.2098万元,主要原因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单位: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支出为2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3.5万元(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支出为2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9万元(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为:神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专业执法车辆增加。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价值159.944877万元(其中中鸡镇兽医站待处置车辆1辆)。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1710台(件),价值911.480141万元。办公场所及所属土地面积11216.78平米,价值2407.767263万元。无20万元以上设备。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辆工作用车。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于2022年采购一辆红旗越野车,主要原因为工作任务繁重,以前采购的车辆跟不上工作的需要,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9.69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拨款为285.693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2.2363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2年,本部门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原有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0.2171万元,较上年减少1.77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加强内部控制,严格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2022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神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