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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关于锦界31煤场区高效低排放燃煤工业锅炉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912-8390106(政务大厅)

传真:0912-8332865

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报告类别

1

锦界31煤场区高效低排放燃煤工业锅炉示范工程

神木市锦界镇青草界村(锦界煤矿31煤场区)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三绿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报告表

锦界31煤场区高效低排放燃煤工业锅炉示范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