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教发〔2016〕109号
关于印发《神木县民办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神木县民办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木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2日
神木县民办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建设方案
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食堂管理,改善幼儿园食堂条件,让孩子们吃的健康、安全,让家长满意、放心。决定在全县民办幼儿园范围内,开展幼儿园食堂标准化创建活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幼儿食堂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后勤中心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幼儿园成立相应创建小组,对照标准,积极开展达标建设工作。
二、指标体系
食堂管理:制度建设,账务规范、健全,伙食财务公开,账目清楚。
食品采购与存储:集中定点采购,索票索证齐全,食材质量保证,运输规范安全,存储间室满足,防护措施有效,放置整齐规范,定期检查清理。
食堂加工:职工仪表举止,服务用语使用,工作程序规范,营养搭配合理,服务手段现代化,服务对象满意度。
食品安全与卫生:食品安全台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留样数量、时间、方法和记录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程序规范,执行严格。
食堂环境与设施:基础设施流程合理,设备齐全,工作人员有环境意识,服务场所整洁,内外环境优美。
三、验收方式
1.自评:各园根据《神木县民办幼儿园标准化食堂评分细则》(另附)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可随时申请验收。
2.测评:采取看、听、查、问、测(看,看现场;听,听汇报;查,查资料;问,在家长中进行问卷调查;测,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有关食品知识的测试)方式进行,依照《细则》逐项赋分,分别汇总得出五项指标分。
3.达标标准:总分在80(含)分以上方可达标。90分(含)以上为优秀。
4.进程安排:2016年各民办幼儿园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到2017年9月全部达标。
四、结果应用
1.一类幼儿园必须达到优秀等次,二类、三类幼儿园食堂必须达标。
2.标准化达标食堂或优秀标准化食堂,教育局将授予相应的称号并挂牌。
3、教育局每年对民办幼儿园食堂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达标将摘牌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