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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神教发〔2016〕37号

  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的通知》,现将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到学生,不得截留、挪用。 

  助学金资助名额不少于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的30%,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具体资助额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 

  附件:2016年春季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分配表 

神木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学校名称 

  在校学生数 

  助学金总额 

  资金来源 

  中省 

  县级 

  神木中学 

 

  98 

  98 

 

  神木第四中学 

 

  81 

  81 

 

  神木第七中学 

 

  78 

  78 

 

  神木第六中学 

 

  32 

  32 

 

  合  计 

 

  289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