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及各低保户:
按照省市要求,对所有城镇低保对象和政策性下岗人员(老山前线、哈拉沟、榆家梁领取生活补贴人员)实行年度审查,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7日
二、复审地点:文明路42号(神华路社区西二楼)
三、所提供证件及材料:
(1)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2)低保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3)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原件;
(4)单亲家庭的,属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属死亡的提供死亡注销单;
(5)拥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
(6)家庭成员中上大学及相关学历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实时查询截屏图;
(7)患病的带相关病情的病历资料;
(8)政策性下岗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四、审查要求:
一是有关镇(街)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知各自所属辖区内的城镇低保对象全部按时来低保中心审查。二是希望广大低保对象按照要求如实提供证件及材料,凡不参加审查的对象将取消低保待遇。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审查工作顺利完成。四是审查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精准,不错保,不漏保,杜绝人情保,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在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