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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2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调味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共9类食品22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03批次,不合格18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 1)。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1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三氯蔗糖、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2.馒头花卷(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其他生制面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4.杂粮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的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粉丝粉条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的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Q/HZS 0001S-2018《腐竹、豆油皮及制品》、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Q/NHD 0001S-2020《腐竹、豆油皮及制品》、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豆蛋白类制品等的抽检项目包括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

2.豆干、豆腐、豆皮等的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沙门氏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腐乳、豆豉、纳豆等的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4.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碱性嫩黄、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2.月饼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 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GB/T 15037-2006《葡萄酒》、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LLJ0001S-2016《醅香I系列白酒》、Q/SXKR 0001S-2022《醪糟》、Q/JNC 0003S-2020《蒸馏酒》、NY/T 1885-2017《绿色食品 米酒》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的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甲醇、铅(以Pb计)、酒精度。

2.葡萄酒的抽检项目包括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酒精度(20℃)(体积分数)。

3.其他发酵酒的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2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生湿面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1014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T 1536-2021《菜籽油》、Q/SYBQ0009S-2022《菜籽油》、GB/T 1535-2017《大豆油》、Q/02A3211S-2022《大豆油(豆油)》、Q/BAAK0012S-2022《食用植物调和油》、GB/T 8233-2018《芝麻油》、Q/LLH 0005S-2020《菜籽油》、Q/BBAH0022S-2021《纯香菜籽油》、Q/BBAH0022S-2021《营养强化维生素A菜籽油》、Q/BAAK 0012S-2022《食用植物调和油》、Q/BBAH 0019S-2022《大豆油》、Q/HHSJ 0001S-2021 《菜籽油(芥花油)》、GB/T 1534-2017《花生油》、Q/LLH0005S-2020《菜籽油》、Q/BAAK0012S-2020《食用植物调和油》、Q/BAAK 0012S-2020《食用植物调和油》、GB/T 10464-2017《葵花籽油》、Q/YHJL0129S-2022《菜籽油(A类)》、Q/BBAH0041S-2022《芝麻油》、Q/MKJD 0002S-2022《脂肪乳化制品》、GB 1519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Q/MKJD 0002S-2022《脂肪乳化制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Q/MWX 0026S-2019《食用植物调和油》、Q/XSP 0010S-2022《菜籽油》、Q/BBAH0024S-2021《菜籽油》、Q/LLH 0005S-2022《菜籽油》、Q/02A2718S-2022《食用植物调和油》、Q/BAAK0012S-2018《食用植物调和油》、Q/02A3209S-2022《菜籽油(油菜籽油)》、Q/LLH 0007S-2020《葵花籽油》、Q/LLH 0016S-2020《芝麻油》、Q/BBAH0039S-2020《菜籽油(B类)》、GB/T 8235-2019《亚麻籽油》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的抽检项目包括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酸价(以KOH计)、铅(以Pb计)、过氧化值。

2.大豆油的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

3.花生油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4.其他食用植物油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KOH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

5.食用动物油脂的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过氧化值、丙二醛、酸价(KOH)。

6.食用油脂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7.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铅(以Pb计)、酸价(KOH)。

8.芝麻油的抽检项目包括乙基麦芽酚、过氧化值、铅(以Pb计)、酸价(以KOH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