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药费先由患者垫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后直通车报销。需转县外医院住院的,应在县医院办理“新农合技术转诊单”并登记,出院后在县农合办报销。外出务工、异地居住的需提供暂住证明,住院医药费按同级医院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