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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永兴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

来源:神木市永兴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省、市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三)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六)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七)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