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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石峁遗址管理处内设六个科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督促管理处各项制度的落实,督办管理处重点工作。负责管理处党建工作。负责行政事务的处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石峁遗址相关规划工作。按照遗址规划,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实施各类项目。负责管理处文物保护工程和其他技术设备项目的招标和实施工作。负责审批遗址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建设活动。负责对接各级政府、国土和安监等部门,保障管理处依法行使职权,实现对遗址的有效保护。

(三)宣传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处基本陈列和各类展览工作。负责联系旅行社、宾馆及文化相关网站,进行展览推广及宣传,提升石峁遗址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负责管理处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工作。负责对接各级政府宣传部门和媒体,做好石峁遗址的公关工作。

(四)文物保护科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管理石峁遗址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石峁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建设。负责石峁遗址的文物调查、征集和陈列展示工作。按照有关文保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健全石峁遗址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好安防、消防等设施的管理、操作与维护。

负责遗址范围内所有标识、标牌等有关展示设施、设备保养与维修工作。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定期巡查,杜绝破坏遗址整体风貌、遗址本体和出土文物的现象。

(五)文化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征集、整理、汇总石峁遗址相关资料。

负责管理图书、档案等资料,并进行分类编目存储管理,为全处业务工作与学术研究提供资料和信息。负责编制管理处的内部期刊和工作简报。负责整理汇集有关石峁遗址的专著和论文,对接考古专家和科研院校,确保管理处掌握石峁遗址的最新学术信息。

(六)公共事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公务接待和学术考察活动。负责管理遗址范围内的卫生和绿化等工作。负责确保遗址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工作。


办公电话:0912-861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