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和体育局是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单位负责人:黄 瑾
办公电话:0912-8332284
办公地址: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819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 编:719399
主持教体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评优树模、教师队伍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分管继续教育中心。
负责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科普工作、目标考核、质量评估、督导工作。
分管基教二办、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负责财务、审计、项目建设、招标采购、统计、营商环境、教育巩衔、学生资助、后勤服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分管财务办、基建办、巩衔办、体艺卫办、教育窗口、学生服务中心、体育中心。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和体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制订并实施党建工作计划,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行风建设工作。
(三)研究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改革发展战略思路,加快全市教育和体育现代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对全市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使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拟订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和体育经费、教育费附加、教育基金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经费的安排计划;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市教育和体育援助;负责统计全市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管理;落实国家、省和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统筹、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协调和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成人教育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技术、禁毒教育等工作。
(八)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及教育和体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培训、任免和管理教育体育干部并对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参与并承办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体育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九)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其他有关教育的考试管理工作。
(十)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科研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现代化工程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对外交流、援助与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和体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指导有关教育和体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实施监督管理。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业余体育训练和运动项目布局,负责本市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方案的制定,并组队参赛。负责国家二级以下运动员、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等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校园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十六)负责校园内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消毒、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苗接种,传染病筛查防控等工作。
(十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
(十八)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建设与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
(二十)负责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和普惠园认定工作。
(二十一)负责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的认定。
(二十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设下列岗位:
(一)党建工作岗。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和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相关的“创建”工作;负责中小学师德建设;负责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电话 : 0912-8332289
(二)综合办公岗。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及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文件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的值班、考勤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接待与转递;负责教育和体育局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干部调配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人事报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榆林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 0912-8332284
(三)基础教育岗。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教材建设和科技教育工作;承担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室建设的综合管理;指导中小学学生德育、卫生与健康教育、民族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工作、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安全等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教育志编纂。
办公电话 : 0912-8332186
(四)学前教育岗。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管理;负责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研课改、现代教育技术、现代学校管理;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规范化幼儿园的创建工作;依法对幼儿园进行管理。
办公电话 : 0912-8333834
(五)财务工作岗。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投资的意见办法;编制全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和体育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督促市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使用情况;承担各类教育和体育事业统计及教育和体育经费统计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收费管理、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设施设备的采购、审核工作;配合人社局完成全市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人员及代课人员的养老补助发放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 0912-8337107
(六)职成民办岗。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及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专业师资培养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教师评优树模工作;负责校外教育、社会办学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职工、农民教育和扫除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 : 0912-8335452
(七)安全信访岗。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接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国防教育工作、信访工作。
办公电话 : 0912-8335452
(八)项目建设岗。按照规定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 : 0912-8332128
(九)艺体卫工作岗。拟订艺术和体育相关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协调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文艺汇演等活动。
办公电话 : 0912-833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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