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原名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旱防治,水资源管理等 。
单位负责人:王成刚
办公电话:0912-8312098
办公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广场西路水利大楼十二楼120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 编:719300
负责全盘工作。
副局长
协助王成刚同志做好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党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指导局属各单位的理论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水利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工作;负责灌区灌溉运行监管,水利文化建设,水利设施保护(杨城红旗抽水站),水利行业规划及工会等工作。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政府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境内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跨镇街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淤地坝的安全监管。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信息,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
2、河道采矿管理职责分工,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市水利局设置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承担日常政务运转;承担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政务公开、应急值守、网络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档案、接待;承担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承担水利改革方面工作;承担党务、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工青妇、创建等工作;承担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12098
(二)项目管理岗。拟订水利水保规划,组织编制水利水保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保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承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水工程造价管理;承担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相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承担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参与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对质量检测单位进备案登记及考核;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其它水利水保项目综合业务。
办公电话:0912-8300562
(三)水政管理岗。拟订水利方面相关地方性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重大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水资源费(税)征收工作;承担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承担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地下水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监督、监测评价、评估等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承担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承担能源资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审批和监管;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生产活动审批工作;挖掘、占用利用、跨(穿)越水工程设施建设活动审批和水工程、坝顶、戗台、堤防、渠堤兼做公路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承担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承担涉河、库、渠道、水工程等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河库相关管理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12098
(四)财务岗。承担系统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人员劳资工作;承担水利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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