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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榆林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规范、监督和绩效考核;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施;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档案馆设置备案;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负责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合伙人、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予以免职的审核转报;负责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律师执业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资格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任职核准;负责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转报;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初审;负责旅行社设立许可;负责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

(六)负责组织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

(七)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进驻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镇村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