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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神食药监发〔2017〕72号
来源: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10:09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队,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根据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现将《神木市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开展好此项活动。为充分展示活动开展情况,请稽查队及各镇所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媒体报道、文字、图片、视频)电子版报市局综合业务科,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上报市局。

联系人:刘 媚 联系电话:8395054

邮 箱:982676703@qq.com

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



神木市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水平,营造安全用药、珍爱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局相关要求,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为切实开展好今年安全月活动,特将本次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10日

二、活动重点

(一)开展“安全用药 健康相伴”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监管,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围绕家庭自我药疗不当、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液、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对药品说明书及药品不良反应认识模糊、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加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利益。指导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广场以及农村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并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营造安全用药、珍爱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配合国家总局各项重点活动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为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用药服务指南,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宣传国家总局精心制作的药品安全知识微视频、微动漫等,广泛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

(三)开展“护苗2017-食药安全伴我成长”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学校、老师、家长和监管部门多方联动,加大食药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思想上对“三无”食品的危害有深刻认识,自觉抵制“三无”食品,树立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四)参与“寻找三秦最美食药监管人”活动

积极参与省局开展的“2017年寻找三秦最美食药监管人”网络宣传评选活动,通过对先进典型个人的宣传和网上评选,向社会集中展示全系统爱岗敬业、严格执法、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全系统的社会影响。

(五)集中销毁假劣食品药品

集中销毁一批今年来查处的假劣食品药品,震慑全市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维护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体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引导和动员社会团体、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以群众喜闻乐见为活动设计原则,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

2、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技术提升科普宣传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并向群众公布安全用药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热情服务群众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3、总结经验做法。稽查队及各镇所要密切关注省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安全月相关信息,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