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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财政局 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神财发[2017]28号
来源:神木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08 15:13

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人民政府: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陕财办农[2017]162号)精神,现将开展我市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资金范围。2017年各级财政下达的和市本级安排的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一)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二)2017年中省以工代赈资金

(三)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五)2017年省级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六)2017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七)2017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八)2017年市级精准脱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

(九)2017年市级财政扶贫避灾生态移民专项资金

(十)2017年神木市本级安排的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违规违纪等方面的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绩效评价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10日。

(二)绩效评价依据。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陕财办农[2017]162号)省级评价县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评分。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步骤

1、准备阶段(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财政局、扶贫办将对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制定方案,下达通知,并在神木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

抽调工作责任心强,有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骨干队伍,并聘请中介机构等专业人员参与评价。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3、总结上报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对评价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相关数据资料,并按照要求及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四)绩效评价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小平 神木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贺青峰 神木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文军 神木市扶贫办副主任

    李本应 神木市会计局局长

成 员:李 勇 神木市会计管理局工会主席

    徐长飞 陕西鼎益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郭文珍 神木市扶贫办会计

    张 杰 神木市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组成员

    乔 荣 神木市财政局农财所会计

    赵志义 陕西鼎益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师

    刘海龙 陕西鼎益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

    何家伟 陕西鼎益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朱丽君 陕西鼎益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马慧珍 陕西鼎益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四、工作要求

1、所有参与评价的工作组人员应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并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的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2、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评价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被评价项目的有效资料和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被评价的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人民政府和项目负责人,负有提供真实账务资料和相关数据的义务。

附件:1、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

神木市财政局神木市扶贫办   

2017年11月20日     

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doc

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