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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神木市2018年度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神卫计发〔2018〕62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02 09:43


各镇(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神木市2018年度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完成。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神木市2018年度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安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2018年行业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神脱贫办发〔2018〕7号),进一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更好发挥医疗保障在保障民生、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现将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重点任务分解下次下达,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扎实抓好落实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神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年度工作计划,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为抓手,以抓落实为主旋律,围绕 “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保关键 ”,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力量,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任务

(一)确保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充医疗参保全覆盖。

以扶贫办提供的2018年贫困人口4442户,8581人为基础数据,各镇办政府要严格按照2018年神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贫困户开具新农合(含大病保险)参保发票,参保金个人自付部分由市财政统一代缴。补充医疗保障每人每年70元,由省、市、神木市财政承担。市农合办要核对贫困人口参保信息,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做到应保尽保。

(二)稳固实施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政策。继续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四重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报销实行倾斜政策;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转外率不得超过10%;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应用,制定和完善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镇(办)卫生院住院不得产生非合规费用,市级医院住院非合规费用不得超过5%。继续实行贫困人口在市内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出院“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制度。

(三)强化“三个一批”。建立救治工作台账,实行动态追踪和销号式管理。将经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扶贫办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继续做好终末期肾病等11 种大病的筛查、救治、救助工作,做好大病患者救治后需要长期康复患者的转归管理及健康教育工作。对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给予限额补助,并开展每月至少一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患有重大疾病,预后效果不明显的患者,除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外,要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予关怀,提高生活质量。

(四)加强医疗卫生帮扶工作。以省、市三级医院帮扶神木市医院、市级医院帮扶镇(办)卫生院、镇(办)卫生院带动村卫生室为主要形式,以健全医院对口帮扶、大病救治帮扶、服务保障帮扶、精准结对帮扶“四大帮扶体系”为重点,结合技术骨干支医、医联体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并建立医疗卫生帮扶体系建设考核制度,神木市医院及镇(办)卫生院均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加强或新设立一个实用学科,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五)扎实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一是实施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要牢固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把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疾病作为健康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一手抓精准施治斩病根、减少存量,更要一手抓预防控制断病源、控制增量。在做好疾病防控、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协议仍要达到100%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健康人群、有病看不了人群、看病就医难人群、慢病患者人群和因病致残及失能人群,分别提供有针对性、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月至少服务一次,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做好健康管理,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知识不多的问题。二是安排和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扎实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促进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短板行动、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行动、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妇幼保健行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全民健身普及行动的“八大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疾病预防氛围,让更多群众自觉预防疾病、拥有健康、脱离贫困。

(六)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按照“县抓特色、镇抓标准、村抓覆盖”的思路,实行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四个倾斜”,2018年市医院巩固提升三级乙等综合水平,镇(办)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巩固提高24个贫困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其它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达标。

(七)优化宣传方案,提升健康扶贫成效。全面强化健康扶贫宣传工作,营造社会氛围,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入户宣传和需求宣传;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深入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惠民政策,扶贫成效,报道生动案例,确保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 95%以上。

(八)提升健康扶贫信息化水平。建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和综合监管等业务协同应用。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发展各类远程诊疗、诊断信息系统,继续完善区域性远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应用中心,继续推广远程诊疗系统在偏远镇办卫生院的应用,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加强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设,要做到数据精准、疾病明确、救治有效、成效显著,能切实协助管理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准确数据信息。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要加强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督查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镇(办)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谋划,密切配合,加大措施,形成合力,保证健康脱贫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重点督导和考核,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健全督导考核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考核评估,奖优罚劣。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大型义诊和送医送药活动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及取得的成效,让广大群众熟悉政策规定、申报程序、补助的范围和标准,增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千方百计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如期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