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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神安委办发〔2018〕13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10 08:24

各镇(办)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方式

(一)市安委办按照方案活动要求有目的、有针对、有步骤地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办)、工业园区、各企业要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6月16日市安委办将在人民广场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6月16日同时举办咨询日活动。市安委办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

活动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16日上午8:00至11:00,安监局、能源局、矿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教育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交管大队、公安局、水务局、农业局、卫计局、电力局、文体局、旅游局、工贸局、应急办、林业局、民政局等单位自带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常识展板在神木市人民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通过广场布置,充气拱门、气球、重点事故展板、启动仪式(横山说书、管弦乐队表演)、设置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手册、安全生产常识手册、职业病危害与预防宣传单、安全宣传用品、媒体播报等形式,为“安全生产月”营造良好的氛围。

安监局、能源局、矿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住建局各出动一辆“安全生产月”宣传彩车,组成宣传车队绕城宣传。

流动安全宣传车在“安全生产月”内对20个镇办及三个园区、企业下乡巡回宣传。

(二)开展“七进”活动

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突破口,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在全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树立“居安思危、长治久安”的安全观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职工等在我市影院集体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事故案例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四)开展大讲堂活动

邀请国家级权威专家在市会议中心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大讲座,通过讲座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突出社区、村镇、校园等重点,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防火灭火、地震避险、交通事故、洪涝灾害、外伤急救等自救、互救体验训练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急处置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答题活动

在企业自上而下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题活动,以十九大精神、新《安法》、《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题目范围组织活动,促进企业人员对新《安法》等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七)开展电视知识大讲赛活动

各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中层层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从安全知识大赛中选取六户表现优秀的企业参加电视大讲赛,以时事政治、新《安法》、《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为竞赛内容组织安全知识电视大讲赛,从而促进企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相关业务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演讲比赛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演讲比赛,号召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工、企业员工等参与到活动中来,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以媒体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电视台媒体采访、广播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公安、住建、交管、安监、能源、交通、消防、矿管、水务等重点行业相关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内重点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也要根据行业企业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咨询日活动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宣传和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在媒体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

在神木新闻网、神木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及时发布报道“安全生产月”相关文件、活动等,以此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十一)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安全生产月”期间,充分借助媒体力量对大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构成社会监督,促使违法企业在舆论压力下做出整改,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在全市形成“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社会效应。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业园区、各企业要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开展好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系列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

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

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

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总结考核

要建立“安全生产月”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各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5月25日和7月6日前分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屈媛媛 联系电话:0912-8358653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