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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政办发〔2020〕102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3 15:29

相关图解:《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3

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目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城乡发展品质,为我市加快建设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机制;在城区选定10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期打造4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0月以后启动建设剩余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标准等配套制度,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

2022年主城区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滨河新区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重点镇至少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工作任务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1.规范投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布料玻璃、金属、橡胶、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和大件垃圾。厨余垃圾:指家庭废弃的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其它垃圾:除上述3类垃圾外,未能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等。

2.明确投放管理责任。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镇街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各单位负责。农村、城中村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的由所在地镇街落实管理责任

3.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就生活垃圾分类意义、政策、标准等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或单位职工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督促并规范投放行为做到精准投放。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1.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国家标准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门设置有害垃圾储存容器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固定回收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收集点及装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单位、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在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设置厨余垃圾专门收集容器“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沥出水份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2.科学确定分类收集方式。居民小区(社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农村散居区域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类进行分类收集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就地资源化利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火车站、机场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分类收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类进行分类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当对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集。

3.落实分类收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明确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环卫、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服务单位分类收集责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采取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分类装运等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广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

1.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2.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转运站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台,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

3.强化分类运输监管。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编制《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加快规划建设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末端处理设施。加快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在居民社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城区废品回收站点全部搬迁至西沙再生资源市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立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规划建设城区废旧回收物资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值、回收方式等信息。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1.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和宣传资料等,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网络、户外广告、宣传橱窗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和指导手册,在分类投放点和单元楼道设置温馨提示牌,切实提高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每月应至少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上开展深入宣传。每季度开展1-2次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2.普及生活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知识。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参加环保科普知识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内容。2020年底前,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3.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

4.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街道、社区、物业等的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

5.建立督导机制按照每个街道至少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每5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的标准建立街道、社区督导员队伍。

6.建立志愿者队伍定期在街道、社区、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鼓励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宣传、引导、服务等目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基层垃圾分类监管人员和志愿者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02-2020年底)

1.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市、镇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2.广泛宣传动员。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载体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界力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强化市民分类意识。

3.衔接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为基础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网格体系。20209月底前建成城区临时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园林垃圾处理中心和有毒有害垃圾储存点

4.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试点单位。在城区选择5个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学校等)、4个居民小区、1个居民平房区先行开展分类示范。对推进落实好、有代表性的,授予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称号。

5.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完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独立收运体系建设,同步配套专用收集车辆及工作人员。

6.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因地制宜制定本镇街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抓紧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底)

1.总结试点经验,确定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全面推广,同步完善试点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

2.按照实施主体划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业务人员培训等。

3.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在城区规划建设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厨余垃圾处理、有害垃圾规范暂存、建筑垃圾破碎处理及园区污水处理的综合园区。

4.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试点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落实情况,并进行评价和通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月至2025年底

1.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标准、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部实现分类城市公共空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率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把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重要工作,加强统一领导,细化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做法。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落实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二)落实保障经费。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研究制定镇街、部门考核、补贴及奖惩等措施合理安排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资金预算并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按照污染者付费和多投多收的原则,改革垃圾收费方式,完善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激发全民垃圾源头减量的意识。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给予居民可兑换积分奖励引导正确分类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充分激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任务分解表和考核标准,加大对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力度,实行每天一督查、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各镇街要发挥社区(村)作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每月1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展和检查考核情况。

 

附件: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