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为切实加强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煤炭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神木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孟向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薛振荣 市能源局局长
徐生琦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郑增荣 市能源局副局长
梁志刚 市自然资源副局长
郭世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子彪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自力 市环保局副局长
奥会龙 市林业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由市能源局副局长郑增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参与工作专班的协调沟通事宜。
一、专班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关于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防治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2.全面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防治工作;
3.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核查核实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现状,审定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治理范围及确定治理主体,及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治监管责任,对防治工作不定时督查;
5.督促各部门做好验收工作,并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落实专班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2.收集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掌握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4.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能源局职责:组织制定全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总体实施方案,落实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防治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监督煤矿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督促落实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等。
2.市公安局职责:负责对煤矿企业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指导防治工作中的人防、技防,以及治安、刑事案件调查处理等。
3.市自然资源局职责:提供全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分布范围地测坐标数据及图纸资料,负责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煤矿地质灾害的安全管理,以及由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区或沉陷区治理等。
4.市应急管理局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政策等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方案等。
5.市环保局职责:负责煤矿采空区地表生态环境的监测预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审批有关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防治工程项目环评手续,监督指导环保设施建设及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等。
6.市林业局职责:负责全市煤矿采空区地表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负责审批有关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防治工程项目林业手续等。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