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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神政办发〔2022〕9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30 09: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石峁遗址管理处:

《神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5

 

 

神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陕政发〔202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市民身体素养为核心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加快建设黄河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身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健身设施更加丰富,赛事活动更加经常,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市民健身热情更加高涨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市镇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建居住小区要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的规定。完善城乡居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一个体育场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条健身步道、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力争实现镇体育设施三个一工程(一个灯光球场、一片综合健身场地、一处室内健身房或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基本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围绕建设15分钟健身圈的目标,建设一批体育公、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健身场、社区健身中心在农村人口聚集点实现农民体育身工程全覆盖。充分利用陕北红色步道建设和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规划、统筹资源、集中力量,同步建设各种体育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着力打造身休闲为一体的民生工程创新运营方式,建立对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承接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各类活动。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场馆设施通过各种形式低收费或免费为群众开放,提高全民健身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四)举办高质量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构建全民健身赛事体系,创新赛事活动平台,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好三大球类运动,三小球、冰雪类、操舞类、民族传统体育类、妇女健身等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支持线上赛事活动开展,推广云赛事新模式。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组织职工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按照一企业一品牌,一协会一特色要求,打造品牌特色赛事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全民健身年度最佳赛事评选活动,推动赛事活动提升品质、创新形象,力争打造1个在全国有影响力、跨区域的赛事活动,让赛事活动成为宣传全民健身、弘扬体育精神、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支持开展适合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参与的健身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让体质监测科学身指导和体育惠民项目进机关、进企业、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各镇街)

(五)大力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提升健康水平。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作用,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面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测试活动。依托线上平台,开展科学健身讲堂,指导群众进行居家健身。利用线下渠道,组织体育健康行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乡村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传授健身技能、发放健身书籍。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加快体卫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研究推广运动干预慢性病的方法,推动体育疗法和运动康复进医院、进社区。继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医生双向技能培训,切实发挥全民健身在建设健康神木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各镇街)

(六)促进体育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支持镇(街)、村(社区)建设体育社团,打造市、镇级联动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市教体局要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联系和服务,根据中省政策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制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壮大体育志愿者组织,建立一支由优秀运动员、青年学生、体育爱好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组成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2025年,全市发展20个以上体育志愿者组织。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市民政局、各镇街)

(七)做好重点特殊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切实解决健身实际难题,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关注保障重点特殊人群健身需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提升学生基础体能,帮助孩子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健身设施器材、健身场所适老化程度,举办适宜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环境,举办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身组织,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不断提升员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体局、市老体协、各镇街)

(八)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先锋示范作用,采取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培训学习等方式予以激励,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依托各级各类指导员,在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和乡镇、行政村,建立规范的健身站点,实现基层群众健身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

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各镇街)

(九)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优化提升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引领示范作用,每年全市免费检测人数2000次以上,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92.5%。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完成情况和分析监测报告,并将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和健康创建指标。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统计、建立数据库,并将有关数据上报。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应当普及体检和体质监测融合的健康检查方式,为不同个体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者运动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十)加强全民健身融合发展。促进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教体局对生源、师资、场地、器材、资金等方面实行资源共享,初一、高一年级至少设置一个奥体班,建设好体育项目布点学校、校园足球基地学校,促进学校体育的普及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升

推进体卫融合工作。发挥体育运动在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康复治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一批既懂疾病防治,也懂科学健身和运动康复的复合型人才,每年至少举办1期运动处方师资培训班。推进体医结合示范医院建设,开展医务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互补培训,更好服务群众科学健身。

促进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户外、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各镇街)

(十一)加强全民健身智能化建设。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依托中省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全市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十二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加强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镇街、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细化健身设施规划、用地、开放运营等政策和标准,完善开展社区体育和居家健身的措施,市政府将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和开展群众体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出实际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各镇街)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和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农闲季节及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快乐的现代生活方式。各部门、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安排专门时段播放广播体操、健身操(舞)、传统武术等普及健身活动的节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各镇街)

(十五)加大经费投入。财政局要加大对公共体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事业。探索设立市体育发展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拓展体育发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镇街)

(十六)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本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形成责权明晰、执行到位、措施得力、协同合作、问责到岗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