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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

神政办发〔2022〕103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28 10: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石峁遗址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十项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十项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省榆林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注重源头治理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注重源头治理,按照《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将矛盾发现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重视网上信访

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以“事心双解”为标准,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办理网上转办信访件,办结后及时引导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对已办理但未进行评价的信访件,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引导信访人应评尽评,确保不再出现未评价和评价不满意件。

三、加大协调处理

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来访群众反映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力度,并将日常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安排信访专干收集整理资料,按程序录入数据,全面提升考核指标数据。

四、深化积案攻坚

进一步落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持续加大有关信访积案的攻坚力度,注重化解质效,高质量完成化解任务,确保信访人息诉罢访。同时,密切关注已报结信访事项,防止因信访人复访形成案件倒流。

五、加强稳定劝返

全面做好重点信访群体、重点信访人员的化解稳定工作,对于重点信访群体、重点信访人员,有针对性制定化解稳定方案,落实责任人,实现“北京不去,省会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的目标。一旦发生群众越级到上级机关走访,责任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按要求时限到上级机关做接访劝返工作,并迅速将上访人员劝离,不得形成滞留,劝返后要做好稳定工作,不得返流。

六、突出依法处置

对一些诉求无理,坚持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全力规范全市信访工作秩序。

七、落实领导接访

坚持市级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制度,除节假日外,每天落实我市市级领导到市信访局轮流坐班接访、约访。各镇街、部门和单位也要严格落实领导轮流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和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八、强化督导检查

将信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范围,在重点时期成立专项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信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提升,适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九、严格考核考评

市信访局要按照《神木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进行考核考评,注重结果应用。

十、严肃责任追究

对严重影响我市信访工作考核成绩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据《榆林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适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视情况由市纪委监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