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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6 16:5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石峁遗址管理处:

《关于加快推进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关于加快推进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113号)和《榆林市2023年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榆政办发〔2023〕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的理念,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政推动、全域推进、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精准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链条处理目标,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定点、定时、定人、定责、定运”的“五定”标准,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短板,到2023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100%覆盖,分类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75%以上,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实现100%覆盖,分类实效达到7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和市民知晓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4年底,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市民知晓率达到70%;到2025年底,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四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重点任务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工作责任

1.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筹进度和实效,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市住建局负责制定物业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制定宣传动员、志愿服务、宣传计划等工作方案;市教体局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学校实践教育工作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工作方案;市文旅局负责制定旅游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餐饮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光盘行动工作方案;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工作方案;市工贸局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指导方案;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有害垃圾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参照工作总方案,持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列入日常工作,主动作为,带头宣传,引导自律,把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行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形成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属地主体、社区主阵地、物业主力军、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2.落实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2%,由社区安排在垃圾投放集中时段进行指导和劝导,杜绝“二次分类”行为,各镇街、社区要建立志愿者服务台账,落实保障、激励措施。

加强垃圾分类投放引导,提高分类准确率

1.加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小区建设力度。分批有序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示范镇街建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形成以点带面、连点成线、由线成片的工作效应,稳步推进全民分类。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2.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率先在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3.推进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全覆盖工作。逐步加大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指导服务,逐步提高分类质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

4.夯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内容,考评结果须征求市城管执法局意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加强行业源头减量管理。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促进废弃物源头分类减量。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制度。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邮政公司

6.推行净菜上市。实施果蔬菜皮专项整治,打造净菜进城试点。试点开展农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模式、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覆盖率

1.补齐分类收集设施短板。按照每个居民小区配备1座智能环保屋标准,加大居民小区智能环保屋建设力度,补齐分类收集设施短板。升级改造分类投放收集点,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合理设置大件垃圾投放场所。按照每个社区1个的原则建设“两网融合”服务点。结合自身实际,建设示范片区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暂存点等。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力相匹配的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各镇街(园区)

2.健全分类运输体系。按照“四分类”运输原则,新增新能源分类运输车辆,科学规划运输时间、运输频次和运输线路,实现各类垃圾日产日清。推行厨余垃圾“车载桶装”“换桶直运”密闭、高效的运输模式,减少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针对有害垃圾量相对较少的特点,采取以月为单位,每月定时定点集中回收转运的方式,节省运输成本,降低污染风险。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3.创建示范试点。鼓励示范试点不断创新管理,建成滨河新区高标准示范小区4个、公共机构4个和示范社区1个,其余每个镇街政府所在地村(社区)建成示范片区,开展示范样板小区验收授牌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四)有序推进撤桶并点工作,打通垃圾分类重要环节

1.居民小区。每300-500户设置1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每个集中投放点安排1名督导员或志愿者固定值守,督促居民精准投放垃圾。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督导员由物业公司配备,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督导员由社区协调城投集团物业公司配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各镇街

2.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除四分类和两分类果皮箱以外,其余垃圾车、垃圾桶全部撤除,沿街门店和住户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实现垃圾不落地,有效解决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卫所

3.平房片区。撤除平房区原有垃圾收集点垃圾车,统一投放四分类垃圾桶。巷道保洁员兼任垃圾分类督导员,并由社区配备垃圾分类志愿者,实行定时定点值守。同时,安排小型电动四分类垃圾收集车,循环收集平房区居民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市环卫所、各镇街

4.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室场所统一使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机关灶、餐厅设置单独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

(五)加强垃圾资源化处置,提高回收利用率

1.推广应用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结合厨余垃圾产量,就近布局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资源化处置厨余垃圾,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2.加强回收企业培育,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推广大型企业连锁运营、整合当地企业运营等模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回收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分析,宣传推广回收企业经营模式数字化转型、网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成果和成功经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3.建立健全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体系。加大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新建一座日处理30吨的园林垃圾处理厂,合理设置园林垃圾、大件垃圾集中分拣处置点,采取定时定点自主投放或预约收集模式。综合服务范围和设施间距等因素,建成园林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中心。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管理。加快建设专业消纳场,按照“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鼓励将建筑垃圾(渣土)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5.加强垃圾分类数字化、智慧化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垃圾分类信息管理手段,对辖区内基础信息、设施配置、投放质量及收集运输、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垃圾处理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垃圾分类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知晓率

1.大力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平台、户外电子屏等载体,播放刊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同时深入社区,开展一对一宣传、集中讲解、文艺活动等多种方式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2.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一是抓好分级分层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一线督导员进行分类培训,提高监管和指导能力。二是开展“一社区一课堂”培训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家政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三是强化教育引导。督促指导学校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日常教育内容。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增强青少年爱护环境、自觉分类的意识。组织大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引导学生践行绿色生活理念。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城管执法局

(七)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力度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能,配强、配足生活垃圾分类组织机构管理力量。定期组织召开月度推进会、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干部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社区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党员包片包户、党员示范岗等制度,组织机关党员下沉社区,带头践行、带头示范、带头宣传,当好垃圾分类先锋员、引导员、宣传员,进一步增强“党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责任单位:各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园区)

(八)加强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各部门、各镇街(园区)、各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每月30日前,按时完成全国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系统填报工作,从软件资料方面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在榆林市的排名。

责任单位:各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园区)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建立市级、镇街、社区联动的三级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高位协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实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积极鼓励各相关部门、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同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二)夯实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源头减量等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高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核,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作为各镇街、部门、园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照“月度检查、季度督查、半年评价、年终考核”的原则,对镇街(园区)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对社区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国资监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对行业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绿色单位、绿色小区、绿色家庭的评选和表彰,充分调动全民积极性。

附件:1.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表(镇街、园区)

          2.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表(相关部门、单位)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