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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29 10:15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7〕20号)精神,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全民健康推进全面小康建设。

(二)主要目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整治影响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使全市城乡卫生基础条件显著提升,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六项行动,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

(一)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生态镇村创建、卫生镇村创建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一是统筹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由各镇办牵头,市住建局配合,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效治理“脏、乱、差”。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利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及规范管理工作,每个建制镇至少建1个垃圾处理厂或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每个行政村至少建1个垃圾收集点。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治理农村污水垃圾乱排乱放问题。三是由市农业局牵头,畜牧局配合,加强畜禽养殖等产业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便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面源污染处置。四是由市林业局牵头,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区两山、公路沿线、河流两岸、城镇周围、村庄周围、新建社区周围造林绿化,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五是由市交通局牵头,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有条件的硬化,暂不具备条件的砂砾石化,有效治理扬尘和淤泥污染。六是由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七是由市爱卫办牵头,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推动重点卫生问题的解决。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到2020年,城乡水、电、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建成,卫生保洁机制全面建立;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50%以上;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达到90%左右;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0%以上;农村主干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二)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各镇(办)和市水务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面排查污染源,坚决清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肃查处保护区内排污行为。二是由市水务局牵头,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提高供水质量。三是由市卫计局负责,健全供水检测监测制度,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市、县级分别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70项以上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到2017年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以上。

(三)实施“治污降尘·保卫蓝天”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大力开展燃煤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道路及建筑施工等大气污染源整治,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严格实施大气排污总量控制,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到2017年,以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基数,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

(四)实施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市农业局牵头,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由市食药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畜牧局等部门配合,围绕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制度;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实施卫生厕所普及行动。一是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厕规划和年度改厕目标任务,并将改厕任务列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支持,提高地方补助标准,积极动员农民投钱投劳,参与改厕。把改厕工作与新农村、小康村、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等项目和创建卫生镇、村等结合起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资金和部门责任。二是由市卫计局牵头,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发改、农业、爱卫等相关部门主动配合,认真履职,积极争取上级农村改厕项目。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以建设双瓮式、水冲式农村卫生厕所为主要形式,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三是由市教育局、旅游局、住建局、卫计局等部门负责,在部门单位、中小学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广场公园、镇办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移民搬迁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四是由市爱卫办牵头,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5%。

(六)实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一是市财政部门要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二是由市爱卫办牵头,坚持以环境治理和防制设施建设为主、药物灭杀为辅的防制思路,按照病媒生物孳生、消长规律,每年组织开展四害孳生地调查和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完善更新重点单位防制设施,集中灭杀四害,降低四害密度,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三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本单位和所监管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食药监局要将餐饮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的重点之一。四是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四害本底调查,并将监测结果和本底调查结果报告市爱卫办。五是鼓励专业消杀服务市场化。由市爱卫办牵头,加强除“四害”专业队伍、消杀药物和器械的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市场行为,推进重点单位和场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专业防制效果。全面落实《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榆爱卫会发〔2014〕7号)要求,扎实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六项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一)开展重点疾病防控活动。由市卫计局牵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1号)、榆林市政府《关于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发〔2015〕46号)要求,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乙肝、狂犬病、手足口病专病专策精细化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率,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二是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到2020年,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一是由市委宣传部门负责,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广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新风尚。二是由市卫计局牵头,认真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各类卫生日主题,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进健康促进创建活动,为健康神木的建设积累经验。三是由市教育局负责,将健康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并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

(三)开展打击虚假健康宣传活动。一是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依法取缔虚假保健食品、医药、养生等违法违规广告,严肃查处以医学科研、健康养生、中医义诊、专家学者等名义进行的趋利性误导宣传。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管,查处取缔影响人身健康的虚假广告。二是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加强对在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相关健康内容的监管,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由市文广局牵头,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共健身活动等场所,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镇办、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二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日常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和比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三是由市教育局负责,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市区达到50%以上;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率达到50%以上。

(五)推进禁烟控烟活动。一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二是由市卫计局牵头,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同时,在市医院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三是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查处力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四是由市教育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控烟工作,干预学生吸烟行为,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到2020年,全市成人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青少年吸烟率下降到5%以下,公众对吸烟和吸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六)开展慢性病控制活动。由市卫计局牵头,积极稳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坚持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完善慢性病防治全程管理模式,加快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继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营造防控慢性病的社会支持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和能力,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慢性病发生,有效减少慢性病危害。到2020年,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覆盖全市50%以上的镇办,慢性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四、推进两个创建,持续深化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一)加快卫生城镇创建步伐。一是由市爱卫会牵头,做好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指导工作。加大卫生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力度,制定出台创建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考核奖励办法,对新创建的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适当予以奖励,调动创建单位积极性。同时,要积极培育有条件的镇创建国家卫生镇。二是市文明办要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条件。爱卫会成员单位要争创卫生先进单位,逐步解决“灯下黑”现象。三是由市爱卫办牵头负责,加强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确保卫生创建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卫生镇村、单位创建标准要求,成熟一个、推荐命名一个。对已经获得命名的卫生镇村、单位每3年复查1次,对复查不达标的,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荣誉称号。到2020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和两个以上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镇实现全覆盖。卫生先进单位数量提高到单位总数的80%,省级卫生村数量提高到行政村总数的50%。

(二)探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由市卫计局牵头,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夯实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指导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村庄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力争于2020年前实现创建目标。

五、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努力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属地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建设,独立设置爱卫会办公室,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和社区都要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爱卫会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开展检查督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爱卫会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行业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专项规划,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爱卫会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财政保障。从今年起,市财政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爱卫会工作经费和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健康教育、卫生创建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对爱国卫生重点难点工作分别实行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全面督导由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督导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市爱卫办每年要对各镇(办)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政府或者爱卫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