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神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相关规定,现就神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代表对《神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意见、建议。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听证会代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年8月23日18:0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储备中心提出申请。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912-8305602。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所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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