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单位负责人:白杰华
办公电话:0912-8332487
办公地址: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713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秋冬时间)
(作息时间虽季节变化进行调整,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 编:719300
负责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全面工作
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监管、天然气开采及加油加气站审核和行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入统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全市工业产业的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核、能源综合、科技创新、国防动员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运转工作;负责统筹政策研究、法规建设与决策支撑、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经济运行监测、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服务业等工作。
负责全市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两新工作。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神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正确决策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侦办和处置各类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犯罪的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实施治安巡逻,处置群众的报警、求助工作。
(五)负责辖区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警卫工作,根据规定组织实施对来神警卫对象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和其他要人的安全警卫工作;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负责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的管控及反制工作。
(六)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处置等工作,负责侦办涉网违法犯罪案件。
(七)负责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毒品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八)负责恐怖活动、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共同开展防范转化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
(九)负责依法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案件审批、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实施公安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
(十四)负责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承担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宣传文化、辅警队伍管理、机关党建、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内部纪检监察和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纪案件;负责维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
(十六)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局机关集体学习的安排;负责起草、修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目标考核、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巡视巡察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2487
(二)经济信息岗。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提出并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银榆经济区等规划工作;负责主要领导讲话、专题材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调研报告等全局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神木发改快报的编印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00707
(三)经济体制改革岗。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指导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0912-8513797
(四)固定资产投资岗。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安排中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项目,负责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管理;拟订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陕北能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调度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务发展;牵头组织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土地政策。负责对中省市财政预算内项目和政府核准的重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与社会保障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对中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改进措施的建议。
办公电话:0912-8330837
(五)农业经济岗。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承担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组的日常工作及项目推进;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和以工代赈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粮食、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和市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糖、化肥市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的建议;拟订市级储备政策制度;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协调全市粮食购销、产销合作工作,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协调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粮食安全省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7317
(六)产业发展岗。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和相关产业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组织实施;统筹衔接全市工业发展规划;拟订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目标,组织、筛选、上报项目申请各级专项资金;负责电力电量年度供需平衡和紧急调度,组织全市电力迎峰度夏(冬);负责电力需求侧及电力直接交易管理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办公电话:0912-8513797
(七)能源综合岗。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全市能源和化工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能源和化工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承担全市电力行业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成品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建议,并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办公电话:0912-8513797
(八)社会事业岗。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协调实施;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经济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装备动员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服务业布局、重大改革方案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协调实施。
办公电话:0912-8513797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岗。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计划,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市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对口行业领域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协调实施;提出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办公电话:0912-8337265
(十)招商服务岗。负责全市财政投资、产业项目调研储备工作,搞好项目库建设;积极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负责策划并组织全市性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精准招商小组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对外商、投资者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负责受理市外在神投资经营企业的投诉及投诉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市外企业和商(协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综合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55256
(十一)智慧社会岗。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全市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拟订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形势并提出建议;监测研判全市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智慧社会、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数据资源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0912-8337317
(十二)科技发展岗。组织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协调实施;提出全市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示范工程;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推广转化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重点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业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科技专家和信息员的考核、奖励等管理工作;协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中国杨凌农高会等重点行业展会的筹备参展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7269
(十三)价格管理岗。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动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拟订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市级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办公电话:0912-833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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