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10160845956/2025-0012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遗失公告(李小明)
遗失公告(李小明)
时间:2025-09-22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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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79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作废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35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2-839038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01 李小明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神木镇孟家沟村 286.93㎡
住宅 神国用(2002)字第15147号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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