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10160845956/2025-00124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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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遗失公告(李小明) |
编号20250079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作废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35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2-839038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01 | 李小明 |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 神木镇孟家沟村 | 286.93㎡ |
住宅 | 神国用(2002)字第15147号 |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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