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10160845956/2025-00121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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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征集煤矿采空区形成时间鉴定技术方法与典型工作经验的公告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煤矿采空区形成时间鉴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典型工作经验的示范引领与技术支撑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煤矿采空区形成时间鉴定技术方法与典型工作经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为破解当前煤矿采空区形成时间认定难题,汇集全国地勘单位、科研机构、企业或个人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有效鉴定技术和成功经验,为科学认定采空区形成时间、有效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行业管理、政策制定、技术标准完善以及政府采购选择提供参考依据,推动行业技术能力整体提升。
二、征集内容
运用地质勘查、测绘遥感、历史资料分析等技术手段,科学推断并确定煤矿采空区具体形成时间(或时段)、特定采空区对应开采主体(煤矿企业或历史矿权人)的技术方法和典型工作经验。
三、征集要求
1.技术方法需说明原理、适用条件、操作流程及验证效果;典型工作经验需包含背景、技术路线、成果应用及社会经济效益。
2.技术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程序合法合规,方法科学得当;典型工作经验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某一类典型问题、技术难点,其解决方法和技术路径对同类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3.典型工作经验必须来源于近二十年实施的实际项目,且项目已完成并通过行政部门批复或取得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得到委托方或相关方的认可,并在后续的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实际应用并产生显著效果。
四、报送方式与截止时间
1.提交Word或PDF文档,图文并茂,数据真实可查。技术方法类需附技术流程图;典型工作经验需提供实地照片或监测数据图表。
2.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smkg31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采空区鉴定技术征集-单位或个人名称”。
五、成果运用
技术方法和典型工作经验将提供给相关政府组成部门、行业组织参考,同时推荐技术方法和典型工作经验提供单位承担相应的勘查项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世宝
电 话:0912-8305667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3室
邮 编:719300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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